2020年4月17日下午,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稽查一中队接到热心市民举报,称在通衢路路东泺清河小学附近一沿街商铺楼后有居民正在搭造违章建筑。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过执法队员现场核实,该业主无该砖混结构房屋建设工程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规划审批手续。执法队员当即制止了该业主的违建行为。本着劝导为主的工作理念,执法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业主讲清政策、讲明危害,积极引导其主动纠正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的耐心换来了业主的理解,违建业主认识到违建的错误,并承诺尽快自行拆除。当天晚上17:22时该业主联系执法人员,称现正在拆除,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监督,该处违建于当晚20:30时拆除完毕,对于拆除后物料,业主称会尽快自行清除,从接到市民举报,到拆除违建,仅耗时半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