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坡...
又有重磅炸彈了...
(圖:來源自網絡)
近日,新加坡三司特別庭做出裁決:
因處理新加坡已故總理李光耀先生遺囑不當、違反律師專業守則,決定吊銷其兒媳林學芬律師從業執照15個月。
(圖:來源自網絡)
林學芬是李光耀次子李顯揚的妻子。
作為新加坡當之無愧的第一家族,其遺囑糾紛備受關注。
2015年3月,李光耀先逝世之後,李家人就圍繞誰起草了最後一份遺囑的問題,爭論不休…
2011年8月立下第一份,之後有6次修改,總共有7個版本。
其中糾紛的重點就是最後一版–第7版。
因為在第5版、第6版中,都刪除了歐思禮路38號故居的拆除條款,女兒李瑋玲獲得的遺產也比長子李顯龍和次子李顯揚都要多一份。
但在2013年12月的第7版中(也就是最後一版),又重新將歐思禮路38號故居納入拆除條款,遺產則改為三人平分。
總之修修改改中,三名子女的遺產繼承也多次重新分配。
而李顯揚夫婦在最後一版中的獲利,較之前來說,是最多的。
由於前6份遺囑,由柯金梨律師起草,其是李光耀先生夫人柯玉芝女士的侄女,和遺產分配無任何直接利益關係。
但最後一份遺囑,卻是由二兒媳林學芬與她的律師團隊參與草擬,有37年執業經驗的林學芬,當時並沒有迴避遺囑準備過程,並在一天之內就讓李光耀倉促下筆簽字,柯金梨律師後來表示,自己全程無參與…
(圖:來源自網絡)
三司特別庭考慮事情來龍去脈後裁定:
柯金梨律師才是李光耀先生心目中一直幫他處理遺產事項的律師,林學芬和李光耀之間並非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裁定作為遺產獲得人的林學芬主動以律師身份來協助準備李光耀先生的最後一份遺囑,終審裁決林學芬違反律師專業守則,暫停執業15個月。
本文素材,觀點及部分內容來源於網絡,如果您認為侵犯您的權益請聯絡我們及時刪除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