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高銘暄:激盪在刑法大江大河裡的90年,不枉此生

麥讀君按:人生的意義是什麼?你想如何度過自己的一生?今天分享的文章,是《法律與生活》雜誌對高銘暄教授的專訪。讀一讀前輩法律人的求索之路,也許,對現在的生活,對法律事業,你會得到不一樣的啟發。


致敬|高銘暄:激盪在刑法大江大河裡的90年,不枉此生

70年前,21歲的高銘暄站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西邊的司法部街上,親耳聽到毛澤東莊嚴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那一刻,他感到從此以後自己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了,從此就是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法。

2019年6月27日,91歲的高銘暄戴著一頂米色的小禮帽,斜挎一個裝滿資料的黑色單肩布包,出現在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的辦公室。


擺在他案頭的工作依然很多,至少包括一部正在修訂的80餘萬字書稿和另一部等待修訂的《刑法學原理》。


時光倏忽而過,從少年稚童到鮐背老人,高銘暄的一生基本上是與刑法連在一起的。


無論是受到刑事審判法官父親的薰陶,還是在學習刑法路上啟蒙人李浩培先生對他的影響,以及——最重要的——他作為一名刑法學人的毅力與堅持,都讓刑法成為他一生最鮮明的標誌。



播下刑法的種子


Q 從1953年25歲留校到1978年50歲再出發,兩個25年,您認為這段歷程中共同的東西是什麼?


高銘暄:要說共同點,我始終還是熱愛刑法學。我讀書的時候,在法學領域廣泛地學習,後來逐漸地對刑法學有興趣。當然,讀了刑法學研究生,我就知道自己對刑法學是比較熱愛的,後來又從事這個領域的研究,也想有所作為。一直到現在,這個想法,我還一直有。



兩個25年,一個世紀的二分之一。


高銘暄的前半生親歷了舊中國的破敗與新中國的重建,目睹了政治與經濟的波譎雲詭。外界風雨飄搖,刑法的種子卻一點兒一點兒地在他心中紮下了根。


高銘暄的父親是民國時期的一位刑事審判法官,曾在上海和杭州的法院就職。小時候的高銘暄則留在浙江省玉環縣鮮迭村,由祖母撫養長大。


“父親比較嚴厲,又在外面做官。當時我沒見過什麼世面,對父親還是抱著一種既敬畏又崇拜的心理,甚至有點兒怕他。”高銘暄在接受《法律與生活》記者採訪時說。

在高銘暄印象中,父親能寫一手漂亮的毛筆字,特別是臨近小學畢業時,他已經認得不少字,祖母再也不用去求鄰家的老先生讀信了。每次接到父親寄來的家書,高銘暄內心總是覺得很歡喜。


等父親到杭州工作時,高銘暄開始有機會進一步接觸父親的工作。特別是,有時候父親會在家裡寫判決書,那種耳濡目染讓他覺得自己和刑事法學有種特別的親近感。


父親生前對高銘暄最重要的囑託是“好好唸書”“至少可以供你到大學畢業”。


因此,1949年5月,當浙江大學法學院面臨解散、高銘暄即將陷入無書可讀的境地之時,為了能讓法律系繼續開辦,他曾跟著時任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李浩培一同去見當時浙江省軍管會文教部部長林乎加,結果可想而知。


面對時局的變化,高銘暄的同學有的選擇工作,有的選擇轉系。


“我當時不甘心,而且我對父親有過承諾,一定要把大學讀畢業。我也考慮過是不是轉系,但選擇別的專業和我的志願不相符。最後,只有一條路,轉學到別的大學去讀。”高銘暄回憶。


李浩培考慮到不少學生有繼續學習法律的願望,便給當時北京大學法律系的系主任費青寫信,介紹高銘暄等人前往北京大學就讀。


1949年9月,高銘暄得以北上繼續學業。

致敬|高銘暄:激盪在刑法大江大河裡的90年,不枉此生

李浩培


高銘暄將李浩培視為恩師,一方面是因為在李浩培的幫助下他才得以繼續學業,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李浩培是他學習刑法路上的啟蒙人。


事實上,李浩培本身的研究領域是國際法,只是偶然在浙江大學教了一學期刑法課,但他充滿條理以及結合案例講解的教學方式給高銘暄留下了極深的印象。


“我比較過各位老師的講課,他講的內容給我的印象最好,我自然而然地就對這門課程有興趣。”高銘暄說。

此外,李浩培本人充滿毅力,高銘暄回憶:“李浩培先生的住處離上課的地方大約有5里路,但他從來不坐汽車,也不騎自行車,來回只是走路。無形之中,我對他有點兒崇拜,覺得這個老師了不起。”

無論是在浙江大學還是在北京大學,高銘暄學習的主要是大陸法系的刑法。等到大學畢業時,他感到自己對刑法的認識還不夠深入,而中國人民大學是一所新型正規大學,是中國共產黨親手創辦的大學,而且有革命傳統,高銘暄認為自己有必要到那裡學習一些新的法學理論。


根據中國人民大學檔案館的記載,從1950年到1957年,先後有98名蘇聯專家受聘來到中國人民大學,講授哲學、政治經濟學、法律等不同學科。


這段時期,高銘暄正好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他一方面向貝斯特洛娃、達瑪亨、尼古拉耶夫和柯爾金等蘇聯專家請教學習,另一方面學俄語、讀專著,在課後認真複習領會。

“沒有蘇聯專家這一段的培養,刑法的門我未必完全進得來,雖然大學本科也學過刑法課,但離入門還差一點兒。經過系統的研究生教育,我可以說是入門了。”高銘暄說。


他坦率地表示,蘇聯刑法對自己的影響“還是比較大一些”。


高銘暄常說自己是幸運的,因為他的志願恰好與機會相遇,一切都顯得順理成章。


我對刑法學還是沒有死心


Q 勞動鍛鍊回來後,您在北京醫學院(現為北京大學醫學部)待了8年,於1978年10月離開,當時您是否有過猶豫?


高銘暄:從我的心願來說,對在醫學院的工作,要說有多少的考慮和留戀,沒有。當時服從組織分配,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從事醫學院的工作,但我心裡對刑法學還是沒有死心。再說人大撤銷了,刑法你搞不了,就在心裡面潛藏著。所以一些刑法的書,我還留著。


1954年,高銘暄在位於北京市西黃城根北街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的法律室參與起草刑法。


1969年,高銘暄在江西省餘江縣(現為江西省鷹潭市餘江區)的五七幹校打石頭、蓋房子、挖塘泥、插秧、割麥子。

1976年,高銘暄在唐山大地震後的第二天和醫學院的同事冒著餘震趕赴唐山救援,在滿眼是瓦礫的現場工作。

……


在人生的第二個25年,高銘暄從事過各式各樣的工作,但他對刑法的熱愛始終排在首位,始終暗藏在心裡。

66年前,25歲的高銘暄正式成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的一名教師。工作一年後,他接到通知,暫時擱置手頭的工作,去全國人大參加刑法立法工作。

作為全國人大刑法起草小組的一員,高銘暄參與收集資料、調查研究、徵求意見、撰寫條文等具體的工作。


在外界看來,立法參與者擁有影響制定規則的權力。不過,在採訪中高銘暄說:“面對這個工作,我們知道,從使命來說,這是比較嚴肅、神聖的一份工作,儘自己所能;但是,並沒有感覺自己的權力有多大,就是儘自己的責任,在慎重考慮的基礎上參與辯論。”


1955年,高銘暄和其他立法成員共同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第一稿。高銘暄的口述著作《我與刑法七十年》中記載,之後的無數次會議討論充滿各種思辨和詰問,會後又提出新問題和新意見,較大尺度的修改就有22次,直到1957年6月,他們拿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第二十二稿。


正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第二十二稿的徵求意見工作全面展開時,“反右派”鬥爭也全面展開。一時間,幾乎所有的立法工作都中止了。


“大躍進”期間,高銘暄被組織派往福建省廈門市和浙江省東陽縣調研。後來,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準備編一部關於勞動改造的教材,高銘暄與其他教師一起前往位於蘇州的江蘇省第三監獄蹲點調研。


這是高銘暄第一次如此近距離地體會服刑人員在監獄的生活,觀察他們進行勞動改造的情況。


有時候,他還以管教人員的身份參與到與服刑人員的談話中去,有時候就坐在服刑人員中間同他們一起參加文藝活動。直到今天,他還可以清楚地叫出其中一位服刑人員的名字。


“這些實際的狀況,當時對我是有衝擊、有震撼的。也就是說,你不能單純搞書本。千萬不能看不起這些做實務的幹部,不能以己之長比人之短,而且應該向人家的長處學習;不能以書本知識來代替實際狀況,還是要腳踏實地,瞭解一些實際狀況,知道中國的一些具體國情、社情。以後搞起研究來,心裡面就比較活了,針對性也比較強。”高銘暄說。在現實面前,他真切地體會到基層幹部的工作價值。

特別是對犯罪原因的理解,高銘暄的認識比過去更為實際。他說:“過去我以為犯罪都是思想上出了問題,好逸惡勞,不考慮公共利益,扣了一大堆帽子。實際上,有時候不公正、不公平。當然,犯罪也不能純粹怪社會,還是有一些個人原因的。”

兩年的基層調研結束後,高銘暄回到中國人民大學從事教學工作。到了1962年5月,刑法草案修訂工作全面啟動,他再次前往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律室上班。經過一年多的反覆修改,1963年10月,立法小組拿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第三十三稿。不過,隨著“文化大革命”的到來,立法工作再次陷入沉寂。


在一片混沌之中,高銘暄將自己從事立法工作的資料保留了下來,從第一稿到第三十三稿。


他向記者描述:“每一稿改動的東西都在裡面,我編好了號,拿出來都知道每一次改動的是什麼,因為上面都有改動的筆跡。所謂‘稿’,指的都是鉛印的,就是說,每一次油印的都不算。更寶貴的是,其中包括了一些徵求意見,哪個稿徵求意見了,就把意見擱在哪個稿後面。”


高銘暄把這些A4紙大小的資料裝訂成冊並用繩子捆好,約1米高。在被下放到江西參加勞動鍛鍊前夕,他把這套資料交給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的保密資料室,再三叮囑工作人員好好保管。


1969年11月,高銘暄和同事一起被下放到江西餘江進行勞動鍛鍊,他的妻子則被下放到了山西臨汾。


直到1971年1月,高銘暄等到了重新回到北京的通知。


“我們成批被分配到了北京醫學院,當時叫‘批發’,後來也有一些同志屬於‘零售’。被分配當然是很高興的,至少去的時候,領導曾讓我們做好在當地安家落戶的準備。所以,當時我心裡是心潮起伏、感慨萬千,‘唔,還能回北京工作!’”高銘暄如此描述當時的心情。


不過,回到北京後,高銘暄是在醫學院的院部機關做教務工作。

有時候,他免不了自我調侃:“刑法專業是搞不成了,以後就在院部機關混碗飯吃。”對高銘暄來說,機關工作並不難,但做了七年還是覺得有點兒“膩”。於是,他向領導提出能否做醫學史方面的研究,獲得了同意。


儘管努力工作,但在醫學院,高銘暄始終覺得自己是外行,學非所用,不僅有些資料看不懂,而且不能獨立完成科研,“總歸不是長久之計”。


當1978年得知可以重操舊業時,他終於在精神上獲得一種解脫。


這輩子最遺憾的事,這輩子最獨特的事


Q 1969年,您被下放到江西勞動鍛鍊前,將收集的立法資料交給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的保密資料室保管,聽說後來找不到了,您後悔嗎?


高銘暄:這個真的很後悔,不如我自己管,至少我家還沒被抄。


1978年,高銘暄回到中國人民大學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查找當年保存的資料。


現實是,這套資料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被軍宣隊下令燒燬了,再也找不到了。這也成為他這輩子的憾事之一。


“這給我打擊比較大,因為那些資料是我多少年的心血。我從1954年開始參與刑法的起草工作,到1963年10月9日拿出第三十三稿。也就是說,13年的心血。特別是那些收集來的意見,老實說,有的意見我還沒有全部看完。我當時留著,想等以後研究再看。一大厚本,一大厚本,這個東西丟了是不可挽回的。”對於立法小組拿出第三十三稿的日期,高銘暄記憶深刻,脫口而出。

所幸,1978年6月,刑法起草工作重啟後,雖然高銘暄保存的資料找不到了,但第三十三稿被找到了。立法小組全體人員在此基礎上經過反覆討論和研究,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修訂一稿)》(以下簡稱《修訂一稿》),並在1979年春節前後,分頭前往全國各地徵求意見,高銘暄和小組其他成員去了安徽和江西。之後,又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修訂二稿)》(以下簡稱《修訂二稿》)。


到了1979年,彭真認為,還是應該以第三十三稿為基礎,將《修訂一稿》《修訂二稿》作為參考。

“在彭真同志的指導下,一共搞了三個稿子,總算把它搞成了。就是說,到三十八稿的時候,終於成功了!”高銘暄說。


在這一輪的修訂過程中,針對超過最高犯罪追訴時效二十年的情況,修訂人員在原來的條款後面加了一句: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進行追訴。當時,高銘暄提出,追訴問題不該由法院管,應該由檢察院來核准。這個意見被接受了,從1979年2月的《修訂二稿》開始,“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這項規定,一直沿用到當下的刑法條款中。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進行表決。當時,高銘暄站在人民大會堂的三樓,代表一致鼓掌通過時,他下意識地看了看手錶,時間是1979年7月1日下午4時5分

從1954年到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與誕生經歷了25年,高銘暄也從不諳世事走到了知天命的年紀。


這個過程讓他成為唯一一位自始至終參與我國刑法典創制的學者,這恐怕是他這一生最獨特的事。


立法工作告一段落,高銘暄回校,重拾教學與科研。“當時,我感覺自己有點兒優勢的地方,就是全程參加了刑法的立法工作,積累了一些資料。所以,有這個可能把立法當中或者是討論的、或者是有爭論的問題整理整理,幫助大家理解這部刑法出臺的背景和來龍去脈。”他在內心許下了這樣一個願望。


雖然放在保密資料室的資料被付之一炬,但高銘暄曾於1964年撰寫的近8萬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學習紀要》還在。以此為藍本,他開始撰寫自己的第一部專著。


寫作過程中,高銘暄一邊對比第二十二稿、第三十三稿以及最終出臺的《刑法》文本,一邊逐條回憶,同時參照當年參加會議做的筆記加以佐證。


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他寫出了近20萬字的書稿,書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和誕生》。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於1981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師從高銘暄。他在一篇名為《法律圖書的歷史演變——以個人感受為線索》的文章中提到一個有趣的細節——


到人民大學後,筆者購買了法律出版社1981年7月出版的高銘暄教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和誕生》,購買時間是1982年9月20日,價格是0.80元。


30年後,這本書經過增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誕生和發展完善》的書名在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價格是88.00元,是原定價的110倍。當然,圖書的篇幅也增加了好幾倍。


2012年9月29日,北京師範大學舉辦了該書的座談會,會上,高銘暄教授為筆者30年前購買的舊書籤名留念。

筆者的簽名時間是1982年9月20日,高銘暄教授的簽名時間是2012年9月29日。


整整30年,只多出9天。

這段話從側面印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和誕生》這本書的生命力。

2017年,德文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誕生和發展完善》的前兩卷已經由德國科瓦茨出版社出版,第三卷的翻譯工作也已完成。目前,高銘暄正在對這本書進行新一輪的修訂。


追求真理是學者的使命


Q 您怎麼看待學者的責任?一名學者的真正使命是什麼?


高銘暄:我認為學者的責任和使命就是追求真理、宣揚真理,發現錯誤、修正錯誤。如果是教師,就要以身作則,做到名副其實的傳道、授業、解惑。


近年來,刑法學界對犯罪構成理論的討論如火如荼,有的學者認為需要引進大陸法系的三階層犯罪構成理論,有的學者則主張繼續應用四要件犯罪構成理論。


兩者的對立與論爭觸及刑法學應該如何認識犯罪這一問題本質。


高銘暄屬於後者,在2009年和2010年,面對學界對四要件犯罪構成理論的質疑,他獨立署名先後發表《論四要件犯罪構成理論的合理性暨對中國刑法學體系的堅持》《對主張以三階層犯罪成立體系取代我國通行犯罪構成理論者的回應》《關於中國刑法學犯罪構成理論的思考》三篇論文,以表明自己的觀點。


“我對四要件犯罪構成理論深信不疑,堅持不懈。雖然蘇聯解體了,現在的俄羅斯刑法仍然是堅持四要件。所以,不要把四要件與蘇聯政治上的問題聯繫在一起,好像蘇聯不行了,四要件也就倒臺了。不要這麼簡單化。”高銘暄在接受採訪時說道。


持不同觀點的學者當中包括高銘暄的學生,對於學生的不同觀點,高銘暄回應:“如果說的有道理,我還是尊重人家自由的學術觀點,只要言之有理、持之有據。我是這麼講,學術歸學術,關係歸關係。有不同意見是好事,真理越辯越明。但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實踐。”


在學術研究過程中,不論持有何種觀點,高銘暄一直主張理論聯繫實際。他說:“學刑法不是為了好看,不是為了裝點門面,學刑法就是要解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當中的實際問題。解決一個實際問題,才能把理論往前推進一步。”

高銘暄對待工作的態度時常感染著他的學生。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文華在博士後階段師從高銘暄。

2019年7月9日,她在接受《法律與生活》雜誌記者採訪時說:“高老師在專業上不僅精益求精,而且與時俱進,注重將不同學科的理論融會貫通。對刑法條文,他都如數家珍。即使以前他身體很好,記得很清楚,但在這樣高齡的情況下,如果不是一直堅持學習,是很難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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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華(左)與高銘暄的合影


作為學生,王文華對第一次見高銘暄時兩人的談話印象很深:“高老師說,博士後就兩年時間,如果不抓緊,一晃就過去了。所以,我這兩年真的一點兒沒敢懈怠,一直都是儘可能地抓緊時間去看書,聚精會神做研究。”通過博士後的研究,她完成了《歐洲金融犯罪比較研究——以歐盟、英國、意大利為視角》一書。

在培養學生方面,高銘暄強調以身作則。這種勤奮與堅持體現在他自己身上,就是自從1978年重回刑法領域後,一直沒有停止學習與工作,高強度的工作至少持續了一二十年。


“到了80多歲,客觀上來講,自然是要衰老一點兒,精力怎麼說也不如過去那樣旺盛;但是,從志氣來講,也還沒減。曹操講,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壯心不已。”高銘暄說。


採訪當天,他掰著手指數:“我現在還有三個博士生沒畢業……如果明年如數畢業,我已經92歲了。但是,如果有的明年畢不了業,拖到後年,我就93歲了。”


王文華被高銘暄這種終身學習的精神所感動。她說:“最近一段時間,我去醫院或家裡看高老師,他說他經常看論文、看資料到晚上十二點,甚至一兩點。我問為什麼,他就說‘沒辦法,看不完’。”


王文華說,任何時候,高銘暄對學生在學術上的疑問都是有求必應。


她記得,2009年,她正在寫《刑法學教科書60年回顧與反思》的論文,“要把新中國成立以後的這些教科書都找到,是很不容易的,這肯定就非常依賴高老師這些前輩,他們是親身經歷的。為寫這篇論文,那天我聯繫他時,他在友誼賓館開了一天的會,說晚上9點半會議結束後讓我聯繫他。那天晚上快十點了,我們打了差不多一個小時的電話,我都很不好意思了,但高老師沒有一點兒不耐煩,還是非常詳細地幫我來梳理。”後來,王文華這篇論文獲得中國法學會第二屆“優秀成果獎”二等獎。

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高銘暄說:“一輩子來講,學問是做不完的,一個人不可能把學問全部都做完,它有發展的問題,有隨時代變化的問題,所以不可能是追求絕對真理,都還是相對的,但總得有這種(追求真理的)精神。”

為祖國,為人民,為世界


Q 您有沒有試圖探尋過,生命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高銘暄: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可以各種各樣,我的回答是比較明確的,我認為是要為祖國、為人民,甚至為世界作出一些貢獻,應該有這麼一個胸襟和願望。


每個人的學識有高低、能力有大小,但只要努力了、盡力了,就可以說不枉此生,別人也不可求全責備。庸庸碌碌、行屍走肉式的過活,其實是虛度此生。如果損人利己乃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那就是顛覆此生。當然,如果能夠迷途知返、改過自新,那就是重拾此生。這就是我對生命的看法。


高銘暄指導了不少學生,甚至學生的學生也已桃李滿天下。


然而,在他心裡,除了保密資料室那套“不可再造”的資料,始終埋著另一個遺憾——留學。


這個遺憾讓人感到詫異,但翻開他的微信朋友圈,似乎又能有所理解:2018年5月13日到5月29日,90歲的高銘暄幾乎每天在朋友圈打卡,內容是聽英文廣播劇。


“因為沒有留過學,所以沒有真正對哪個國家做過深入的瞭解,這也影響到我的外語水平。我也曾下決心再把外語口語學一學,把聽力學一學,但畢竟年紀大了,記不住那麼多了。現在事已至此,也沒有辦法。”高銘暄說。


外語上的短板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銘暄的學術研究,但這並沒有阻止他帶領學生在區際刑法和國際刑法領域進行探索。

1987年5月,高銘暄以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的身份前往意大利西西里島錫拉庫扎參加由國際刑法學協會召開的國際死刑問題學術研討會。

在這次會上,他大膽地做了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死刑問題”的演講。這次演講打開了國際刑法學協會與中國法學會之間聯繫與對話的大門,並通過制度化的渠道使中國法學、特別是中國刑法學在國際上有了一席之地。1988年,國際刑法學協會中國分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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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與國際刑法學界的接觸,中國刑法學界很快感到自身的相對落後與封閉,特別是人才的缺失。


20世紀80年代初,為了儘快培養一批國際化人才,黨中央決定從全國重點院校的大學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選拔一批優秀的學生送往國外讀書,現任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的盧建平是其中之一。

1983年,盧建平考取了國家教委公派出國研究生(刑法學專業),由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任教的高銘暄與王作富二位老師代招。

送學生出國前,高銘暄總是再三叮囑,學成之後一定要回來報效祖國,對盧建平也不例外。


“在國外那幾年,經常跟高老師有一些書信來往,一方面交流國內法學界特別是刑法學界的新動向,另一方面就是關心我的學業,特別是等我博士快要讀完的時候,他就希望我馬上回來,最好能回到他的身邊,回到人大。”2019年7月17日,盧建平在接受《法律與生活》記者採訪時說道。

盧建平學成回國後,最初並沒有回到中國人民大學,而是出於照顧年邁父母的考慮回到浙江,進入浙江大學工作。但是,高銘暄依然很高興,並不是所有的學生都能信守承諾回來報效祖國,再則,浙江大學也曾是他的母校。

1992年,盧建平在法國做訪問學者時,與巴黎大學刑法學教授戴爾瑪斯·瑪蒂商議,在中國對外開放的背景下,中法兩國學者合作開展一項刑法方面的研究項目。這便是中國和法國在刑法科研領域的第一次合作,高銘暄是中國一方的項目負責人,戴爾瑪斯·瑪蒂是法國一方的項目負責人。

這一項目的科研成果體現在《經濟犯罪和侵犯人身權利犯罪研究》系列出版物之中,這套在20多年前以中文、法文出版的著作,已經涉及洗錢、克隆人、器官移植、人體試驗等在今天依然是很前沿的一些話題。


更重要的是,這一項目推動了中國和法國兩國法律人才培養的合作機制。盧建平介紹,從1997年開始,中國每年遴選十幾位青年才俊到法國留學深造,這一最初叫作“法國法項目”後改為“歐洲法項目”的人才工程至今已持續了20餘年,培養了很多優秀的學者。


一直以來,高銘暄與盧建平亦師亦友,亦父亦子。


1999年,浙江大學進入四校合併的關鍵時期,遠在歐洲訪學的盧建平寫信給高銘暄,講述自己的苦惱以及自己對未來的設想,高銘暄給他回覆了一封9頁紙的長信。此時正在籌備中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在全國物色骨幹人選,盧建平重新回到了中國人民大學。


在此後十幾年的時間裡,為了國際刑法學協會理事會的工作,也為了推進中國刑法學走向世界,高銘暄與盧建平幾乎用腳步丈量了法國巴黎的大街小巷。


在國外,高銘暄對盧建平的依賴更多一些。盧建平不僅是高銘暄的翻譯,而且是他的導遊、陪讀。為了儘可能多地瞭解國外的風土人情,兩人總是儘量少坐車,多走路。盧建平回憶——


致敬|高銘暄:激盪在刑法大江大河裡的90年,不枉此生

高銘暄與盧建平(左)1996年10月9日在法國的合影


一老一少走在巴黎的大街小巷,我的印象特別深。


他老人家走路的步子不是很快,褲兜裡裝了一個小藥瓶,藥瓶裡頭裝著速效救心丸,好像還有丹參滴丸,大概有兩三種藥。


那個瓶子裡面沒有裝滿,仍然有空隙,藥丸就在瓶子裡轉,發出沙啦啦、沙啦啦的響聲,這個聲音現在還在我的腦海裡。

因為這個聲音在,就說明他跟在我後頭,如果聽不見了,那就是落得比較遠了。


我曾經問過他,“這個聲音您習慣了?”


他回答說,“有什麼不習慣,你是不是有點不習慣?”


我說,“我也挺習慣的。”

這說明,高老師一把年紀,這麼努力,也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為了我們國家法學對外交往這樣一個事業,他還在那兒奔忙,這讓我非常感動。


高老師對我們這一代人的期望,絕不僅僅是一般長輩對後進的那種教導,他是站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種學術傳承的角度考慮的。


在這方面,他自己一直身體力行,特別是在中國刑法學體系構建、知識傳承和對外交往方面,老人家是居功至偉的。


小平同志曾提到,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高老師不僅做到了面向現代化,面向未來,也做到了面向世界。

2015年4月15日,高銘暄被國際社會防衛學會授予“切薩雷·貝卡里亞獎”,與他同時作為候選人的包括梵蒂岡教皇。

2016年11月22日,日本早稻田大學授予高銘暄名譽博士學位,以表彰他多年來對中日刑法學術交流的貢獻。


2019年8月27日,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發佈《關於“共和國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建議人選的公示》,高銘暄作為國家榮譽稱號建議人選參加公示。

萬水千山只等閒


Q 人的一生最寶貴的東西是什麼?什麼是永遠不能交付出去的?


高銘暄:我的看法是,人的一生最寶貴的東西是三個:一是政治生命,譬如說,你是共產黨員,一旦入黨,你會宣誓,你就應該忠於黨,為黨多作貢獻,這是最寶貴的;二是自然生命,你就是你,我就是我,你的生命就是屬於你的,我的生命也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如何愛護,所以說,對生命必須要珍惜;三是人格尊嚴,也可以說是氣節,是不可輕視的。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時,毛澤東站在北京天安門城樓上莊嚴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這一刻,21歲的高銘暄與北京大學的同學一起站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西邊的司法部街上,注視著周圍發生的一切。那時,他剛到北京還不到半個月的時間。


“毛主席宣佈的那句話,廣播很響,我們親耳聽到了。聽到這句話,全場就沸騰了。我就在廣場上,感受到這是一種愛國主義的情緒,覺得自己很榮幸。從此以後,自己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今後就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法。”70年過後,高銘暄依然清楚地記得當時毛澤東的聲音。


時光倒回5年前的1944年,日軍侵佔溫州,高銘暄就讀高中的溫州中學搬到了浙江泰順。依據當時的交通條件,他不得不利用甌海中學搬到雁蕩山的機會借讀,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他才回到溫州繼續上學。

1999年,在離開55年後,高銘暄再次回到位於溫州市東北部的雁蕩山。


走在山林間,他唱了京劇《智取威虎山》的選段“迎來春色換人間”,心中只有一個感慨:“滄桑鉅變。”


致敬|高銘暄:激盪在刑法大江大河裡的90年,不枉此生


從16歲的少年到71歲的古稀老人,從21歲的青年到91歲的鮐背之年,從依靠父親的庇護到承擔起保護家人的重擔,從被命運安排到重回正軌,高銘暄的個人命運與中國的發展起伏相交織。

回想過去,高銘暄的大江大河何嘗不是中國歷史前進的見證,何嘗不是中國刑法學發展的縮影!



人物小傳

致敬|高銘暄:激盪在刑法大江大河裡的90年,不枉此生

高銘暄

高銘暄,1928年5月出生,浙江玉環人,中共黨員,是新中國第一位刑法學博士生導師,是唯一全程參與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制定的學者,是亞洲首位獲得素有“刑法學界的小諾貝爾獎”之稱的“切薩雷·貝卡里亞獎”的中國學者。2019年9月17日,高銘暄教授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


1951年北京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1953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畢業,日本早稻田大學名譽法學博士學位(2016年授予)。1953年起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現法學院)任教至今,現任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中國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


致敬|高銘暄:激盪在刑法大江大河裡的90年,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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