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首例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兌現

近日,蘭州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處非辦”)啟動舉報獎勵程序,按照《蘭州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實施細則》獎勵標準,將3000元舉報獎勵資金髮放至舉報人手中。這是我市首例兌付的非法集資舉報獎勵。

為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有效發動社會各界參與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維護我市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2019年9月,蘭州市調整出臺了《蘭州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實施細則》,對群眾舉報非法集資線索且被採用的,對線索舉報人給予200元-5000元的獎勵。

2019年9月,我市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稱城關區某數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接群眾舉報後,我市公安機關對該線索進行核查後確定城關區某數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違法犯罪行為,並於2019年12月對該公司立案偵查。經市處非辦、市公安局和城關區政府金融辦會商確認該舉報線索符合獎勵條件,並向舉報人兌付非法集資舉報獎勵。

廣大市民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舉報

廣大市民群眾可以通過撥打12345民情通服務熱線、市處非辦0931-8230159電話、郵箱:lzscfb@126.com、市處非辦開通的微信公眾號“蘭州打非專線”或市公安局:0931-110、0931-5167493、0931-5168110,市市場監督局:0931-12315、0931-8435041,城關區處非辦:0931-8449218,七里河區處非辦:0931-2660732,安寧區處非辦:0931-7613725、西固區處非辦:0931-7212775,紅古區處非辦:0931-6255630,榆中縣處非辦:0931-5246310,皋蘭縣處非辦:0931-5786901,永登縣處非辦:0931-6502882等途徑舉報報非法集資行為。舉報時,符合相關條件才能得到獎勵,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證據;舉報內容事先未被有關部門掌握;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被舉報行為涉嫌非法集資;被舉報企業註冊在本市或外省市在本市進行的非法集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經查證,舉報材料不屬實;舉報事實和證據事先已被掌握或經新聞媒體、網絡信息等公開報道或披露;負責舉報獎勵的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或其授意他人舉報;參與非法集資案件並涉嫌犯罪的人及其利害關係人的舉報;舉報人已因該舉報內容受獎,又在不同區域、不同部門舉報同一事實;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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