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88超华科技虚假陈述被查,股民索赔法律分析

【002288超华科技虚假陈述被查,股民索赔法律分析】


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王双律师


一、索赔条件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王双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002288超华科技:在2015年4月29日到2017年9月5日之间买入超华科技(002288)股票,并且在2017年9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二、索赔必备材料汇总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继续向投资者开放索赔征集报名,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办理索赔事宜,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基础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公证书;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超华科技002288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三、索赔事实依据及处罚经过

超华科技002288:

超华科技虚假陈述索赔案,超华科技在一审、二审都败诉等情况下,又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根据裁判文书发布的裁判文书显示,最高院驳回了002288超华科技的再审申请,也就是说超华科技的司法程序已经走完,超华科技虚假陈述索赔案的索赔条件和诉讼结果已经完全固定,没有参与索赔的股民可以放心参与索赔。

此前一审法院以2016年1月8日为界分两种情况进行了处理。对于在索赔区间内于2016年1月8日前买入的投资者,因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和2016初的熔断,一审法院酌定扣除了25%系统风险。而对于在索赔区间内于2016年1月8日之后首次买入超华科技的,一审法院并未扣除系统风险。对此,二审法院针对这两种情形均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决并阐述了详细理由。现在最高院再审裁定,驳回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王双律师提醒各位股民:超华科技(002288) 陈述索赔案件诉讼时效至2020年12月15日结束,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法院将不予受理。


四、超华科技002288索赔法律依据

概括来说,就是当出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这几种违法行为时,投资者就可以依法主张赔偿。

对应的法律依据就是《证券法》第69条、76条、第77条。

其中第69条说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股民对虚假陈述索赔的法律依据。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发行人是第一赔偿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包括董监高、审计机构、保荐机构是第二责任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76条是对内幕交易索赔的法律依据,这一条明确指出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77条是对操纵市场索赔的法律依据。这一条明确指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操作最成功的、索赔率最多的是虚假陈述索赔。因为这种情况的索赔不仅有证券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详细的司法解释,包括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还有2003年1月9日出台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五、索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


六、超华科技002288股民需要到哪个法院起诉?

关于股民提起的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管辖法院做了明确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城市、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具备股民索赔诉讼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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