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偽造微信支付截圖 詐騙8戶商家 樂昌一男子獲刑10個月

如今,手機支付越發普及,給人們生活帶來不少便利,深受大家歡迎。然而,卻有部分人動起了歪腦子,在購買商品時,通過偽造微信支付成功的截圖對商家實施詐騙。近日,樂昌法院便審結了一宗這樣的案件。


據悉,該案被告人羅某於2019年5月被抓獲,其落網前,已通過上述方式成功詐騙了7戶商家,而其最後一次實施詐騙,是在鄧老闆的商店裡。


【以案釋法】偽造微信支付截圖 詐騙8戶商家 樂昌一男子獲刑10個月


當日,羅某和馬某傑、官某華兩人(另案處理)發現鄧老闆店內沒有收款到賬的提醒,便動起了“歪腦筋”,向鄧老闆表示要買10條紅玫王香菸和1條芙蓉王香菸,繼而像先前實施詐騙那樣,向商店老闆展示預先製作好的付款截圖矇混過關。


鄧老闆見他們示出的手機頁面顯示已支付1085元,並沒有多想,以為自己收到了貨款。此時,羅某等人則迅速拿著香菸走出店外,騎摩托車揚長而去。不久,鄧老闆查看手機時,發現自己並未收到貨款,他琢磨了一會,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遂連忙報警處理。後公安機關根據所掌握的線索將羅某等人抓獲歸案,並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4月期間,羅某夥同他人先後到樂昌市的8家商行,以購買香菸等商品為由,在未實際支付貨款的情況下,藉故貨款已用微信支付,騙取上述商店香菸等商品。經樂昌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騙取的財物價值合計人民幣8859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以購買商品為名,虛構用微信支付的方式,騙取被害人數額較大的財物,已構成詐騙罪,故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該案已發生法律效力。

【以案釋法】偽造微信支付截圖 詐騙8戶商家 樂昌一男子獲刑10個月

來源: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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