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技能工资管理规定
______________公司技能工资管理规定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财字第___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技能工资根据下述要素综合确定:员工所具有的知识、经验、能力、体力、精力及其他在开展工作时所必需的综合技能。
第二条 技能工资每年进行一次调整。每年x x月为考察期xx月决定调整。
第三条 新参加工作者,原则上在一年之内不享受技能工资。但对其中成绩优秀者,经特别审查,可支付其技能工资。
第四条 评审:
(一)技能工资的评审,不局限于提薪。对于能力低下者,亦可实行降薪。
(二)评审委员的任命。任命评审委员,必须严肃、公正。
(三)评审委员对已进行的评审结果,必须严守秘密,不能向他人泄露。
(四)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经公司经理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审查后公布.但任何人不得泄露各评审委员的立场。
第二章 评审标准
第五条 技能工资的评审原则是:
(一)技能工资的评审,以过去—年内本人的技能水平及其工作成绩的审核为基础,在此基础上,评定技能等级。
(二)技能工资的评审,在员工现任的职务范围内进行。
第六条 技能工资的评审标准,如下表所示:
技能工资标准表(略)
第三章 评审方法
第七条 技能工资的评审,由公司总经理任命的技能工资评审委员会分管,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商后确定。组成评审委员会的各委员,原则上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名,经公司总经理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商后确定。
第八条 评审方法。技能工资的评审,按各自的职务等级进行。对同一职务等级者进行评审,按业务种类分别进行考察,其具体内容在下一条及以后诸条中规定。
第九条 工程人员评审要点
(一)对工程的规划、部署、准备能力;
(二)对转包者作业人员的使用方法;
(三)对最新工程施工法的知识的掌握程度;
(四)关于土木机械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五)同于工程有关的客户、政府部门.地方管理机构等的交涉能力;
(六)有关工程的报告、结算及其他事务处理能力;
(七)对安全保卫、防灾等的处理能力;
(八)对材料、工具的使用方法的掌握程度;
(九)对经费使用的妥切程度;
(十)其他业务处理能力。
第十条 经营人员评审要点;
(一)对新的经营方式的适应程度;
(二)与现在客户的交涉能力;
(三)对工程的预见及对工程情报的处理方式的合理程度;
(四)争取定货技术及其努力程度;
(五)与有关单位保持关系及信用的能力;
(六)与客户保持关系及信用的能力;
(七)对经费使用的妥切程度;
(八)获取有利的工程的技巧及能力;
(九)有关经营的报告、联络、结算及其他事务的处理能力;
(十)其他业务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 材料管理人员评审要点:
(一)是否购入了较好的(价格及质量)材料及工具;
(二)机械设备及工具等的保管及管理;
(三)资材是否做到经济实用、是否能正确地收货和发货;
(四)有关机械设备及材料的收发及其他记录、计算的正确性;
(五)能否争取有利的进货渠道;
(六)对材料及机械器具等的消费是否建立了适当的消费管理;
(七)合同管理、支付及其他交易的处理能力;
(八)对机械工具、材料的正确使用及对使用者的指导能力;
(九)与工程及经营方面的联络、磋商能力;
(十)在运输业务及车辆管理方面的能力。
第十二条 事务人员评审要点:
会计、总务、人事及其他事务人员的评审要点如下所述:
(一)开票、记账、计算、作表的正确性;
(二)开票、记账、计算,作表的迅速性;
(三)现金出纳,收支事务的正确性;
(四)筹款状况的把握和联络能力;
(五)工程、会计、人事及其他业务文件的系统处理和保管的正确性;
(六)办公用品的购买、定货、收货、保管的正确性与迅速性:
(七)银行交易及其他融资上的交涉能力;
(八)内外联络、通知、传达等的正确性与迅速性;
(九)能否亲切地对待工人和一般员工;
(十)对所担任的事务性工作迅速、正确地处理能力,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