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青海省民族團結進步logo(標誌)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示範省創建,不斷深化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內涵,打造我省民族團結進步專屬形象標誌,省創建辦從即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集青海省民族團結進步logo(標誌)。現公告如下:

一、創作原則

突出“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築中國夢”的總目標,以“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為主題;突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根本方向,遵循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宗旨;突出青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傳統,體現青海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的時代風貌;突出青海特色文化底蘊和人文精神。

二、設計要求

(一)主題鮮明,寓意貼切,創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具有強烈的時代感和視覺衝擊力,具有鮮明的象徵意義。

(二)作品應為圖案或字母的結合體,形式端正莊重,色彩搭配適宜,結構簡潔明快,符合大眾審美和認知要求,具有較強親和力和感染力,利於明確標示,便於識別記憶,宜於宣傳推廣。

(三)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應適用於平面、立體、電子媒介等傳播使用和再創作要求,滿足各種材質製作需求,適合社會工作者佩戴,適合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服務場所長期懸掛,適合在開展各類社會工作服務和活動中印製使用。

(四)作品用彩色圖形設計,最多不超過5色。

三、提交要求

應徵人簡介(姓名、單位、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個人有效證件掃描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1份;每位創作人投送作品不超過2件;提交應徵作品電子版本,並附300字以內應徵作品創意構思文字說明,電子版存儲為JPEG格式,清晰度大於300dpi,尺寸不小於5M;作者提交的作品及有關資料概不退還,自留底稿。

四、評選及獎勵方式

此次徵集的青海省民族團結進步logo(標誌),由省創建辦聘請專業人士組成工作組對作品進行評選,確定5個最終入選作品並公示,對入選的每個作品一次性給予3000元獎金並頒發證書。

五、創作申明

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以及其他有悖於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作品或創作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侵權作品一經發現將被取消資格,所有因此而引發的法律責任由應徵者承擔;作品一經採用,其著作權和使用權歸省創建辦所有,省創建辦有權決定作品的修改方式,有權對各作品進行拼接組合並最終形成青海省民族團結進步logo(標誌),有權決定作品的使用方式;作品一經採用,設計者不得再將其作為其他用途。

六、截止日期

應徵作品須在2020年5月20日之前發送至省創建辦郵箱:[email protected]。並註明“青海省民族團結進步logo(標誌)作品”。

聯繫電話:0971—8482405

省創建辦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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