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五大行動”實施方案

一、 工作目標

農業農村部開展“五大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中明確列出各省重點工作任務,因“配合飼料替代幼雜魚”不涉及我市工作,所以結合我市自身實際情況,計劃開展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廣、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廣、水產養殖用藥減量、水產種業質量提升4項行動。具體工作目標如下:

1.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廣。2020年,通過開展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廣行動,建立“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模式推廣基地” 不少於2個,推廣技術模式不少於3個,輻射帶動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模式廣泛應用,促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

2. 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廣。2020年通過開展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廣行動,建立“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技術模式推廣基地”不少於2個,集成示範養殖尾水處理技術模式,推廣基地率先實現養殖尾水資源化綜合利用或達標排放,輻射帶動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取得新進展,促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

3. 水產養殖用藥減量。通過實施2020年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建立水產養殖用藥減量模式推廣點不少於5個。2020年通過實施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推廣點獸藥使用量同比平均減少不少於5%,抗生素類獸藥使用量同比平均減少不少於10%,形成用藥減量化技術模式,養殖者規範用藥水平顯著提高,水產養殖動物獸藥殘留問題得到初步緩解,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

4. 水產種業質量提升。2020年通過水產種業質量提升行動,開展水產新品種試驗推廣,建立水產新品種試驗推廣基地不少於2個,形成水產新品種良種良法配套技術規範。示範推廣優質、高效、多抗、安全的水產新品種,輻射帶動有條件的養殖企業廣泛參與,提升水產養殖良種化水平。

二、 重點任務

(一)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廣

1.池塘循環水養殖技術模式。池塘循環流水養殖系統是由推水裝置、集汙裝置和廢棄物處理裝置等幾部分組成。是在增加漁業產量,提高效益的同時,最大限度的收集和利用水體中的營養物,降低能耗,實現池塘高效、低碳養殖。該技術符合我國漁業對節水、節能、生態、高效的發展要求,在資源節約、生態環境保護及漁業增效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並且能夠解決國內漁業養殖模式在轉型方面遇到的諸多問題。

2.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技術模式。在室內建設養殖設施,通過對養殖水進行物理過濾、生物淨化、殺菌消毒、脫氣增氧等一系列處理後,使全部或部分養殖水得以循環利用的養殖模式。由於養殖過程全程受控,因而具有節水、節地、節約控溫能耗、養殖生物生長速度快等顯著優勢。

3.魚菜共生生態種養技術模式。在養殖池塘水面進行蔬菜無土栽培,利用魚類與植物的營養生理、環境、理化等生態共生原理,使魚類與蔬菜共生互補,實現池塘魚菜生態系統內物質循環,達到養魚不換水、種菜不施肥、資源可循環利用的目標。

(二)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廣

人工溼地尾水處理技術模式。通過在人工溼地上建立人工水生態系統,利用內基質、植物、微生物等協同作用,經過物理、化學、生物三重處理,達到去除或消減尾水中汙染物的目的。

(三)水產養殖用藥減量。

根據水產養殖病害發生危害的特點和預防控制的實際,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重點做好三方面技術措施減少用藥。

1、加強疫病防控減少用藥。強化重大水生動物疫病監測,加強對一、二類重大水生動物疫病的應急處置,依法採取封鎖、隔離、撲殺、銷燬、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強制性措施,防止疫病擴散和盲目用藥。加強水產養殖動植物病情測報,掌握疾病分佈和流行趨勢,科學研判防控形勢,及時發佈預警,不斷提高基層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的服務能力和水平。實施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制度,推廣應用疫苗防病,從源頭降低病害發生,減少用藥風險。淡水魚類重點防控草魚出血病、鯽造血器官壞死病、鯉浮腫病、淡水魚細菌性敗血症、水黴病等;虹鱒等冷水魚重點防控傳染性造血器官壞死病等。

2、指導規範用藥減少用藥。繼續開展規範用藥科普下鄉活動,加大《獸藥管理條例》《水產養殖用藥明白紙》等相關法規和知識的宣傳培訓,不斷提高從業者規範用藥意識。教育養殖者不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等禁用藥品及化合物和氧氟沙星、環丙沙星等停用藥品,不使用假劣獸藥和原料藥、人用藥,以及所謂“非藥品”“動保產品”等國家未批准藥品。指導養殖者按照獸藥說明書註明的用法、用量、休藥期等使用獸藥,避免濫用藥、減少用藥量。開展水產養殖動物病原菌耐藥性監測,編制適合當地的水產養殖用藥抗菌譜,指導科學用藥。

3、加強生產管理減少用藥。指導養殖者加強養殖生產管理,落實《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完善水產養殖生產記錄和用藥記錄制度,執行國家有關養殖技術規範操作要求,建立從養殖用水、生產管理、苗種質量、生產記錄、飼料獸藥、藥殘監測等全過程的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控體系。地方各級水產技術推廣機構和水產品質檢機構,要配合做好各級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相關工作,為查處違法用藥行為提供有力技術支撐。

(四)水產種業質量提升

依託觀賞魚、鱘魚鮭鱒魚創新團隊以及水產遺傳育種中心、省級以上水產原良種場、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等,以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為主要對象,因地制宜、穩妥開展水產新品種試驗推廣,選擇2個以上基礎條件好、技術力量強的試驗推廣基地,圍繞重點品種開展生產性能測試。持續推進水產育種技術創新,加快先進育種技術的示範應用,完善聯合育種工作機制。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學合理遴選主體。依託國家級、省級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以及符合條件的水產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以“設施裝備良好、模式技術先進、生態環境優良、規範標準生產、管理制度完善、產品質量安全、示範輻射突出”等標準,聚焦重點養殖品種和不同養殖模式,遴選確定生產管理規範、輻射帶動能力強的養殖單位作為推廣點。按不同類型技術模式,遴選確定一批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模式、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水產養殖用藥減量、水產種業質量提升推廣基地。

(二)完善工作機制。要發揮好組織協調作用,強化履行公益性職責能力,聯合科研單位、高等院校、新品種育種單位等組建一支強有力的工作隊伍,建立品種、水產健康養殖、養殖尾水治理、減量用藥的試驗示範推廣的協作工作機制,構建“推廣機構+科研院所+推廣點+養殖戶”的技術服務體系,提升服務效能。

(三)集成技術完善標準。依託技術推廣體系、科研院所及相關企業等,組建強有力的推廣隊伍,以農業農村部推薦的重點品種、技術模式為基礎,結合本地實際,對推廣基地技術模式進行改進,進行總結提煉,研究制定一批技術操作規範。

(四)組織開展示範推廣。以水產技術推廣體系為主,與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等形成合力,建立示範推廣機制和專家團隊,以推廣基地為樣板,通過科技諮詢、技術培訓、交流研討、現場觀摩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和輻射帶動,推進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模式示範推廣。

四、進度安排

(一)動員部署(3-4月)。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重點任務清單,細化落實舉措,明確責任部門和分工,啟動宣傳動員和工作部署。

(二)實施階段(4-10月)。進行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模式、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水產養殖用藥減量、水產種業質量的基地遴選,在各基地通過科技諮詢、技術培訓、交流研討、現場觀摩等多種形式開展水產新品種養殖、養殖尾水治理、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水產養殖用藥減量的示範推廣,集成熟化技術模式,對推廣基地技術模式進行改進完善。

(三)總結階段(11-12月)。進行工作總結,內容包括總體情況、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建議等。

五、有關要求

各水產技術推廣機構要按照“五大行動”方案要求,強化責任落實,充分發揮技術和體系優勢,加強與相關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等的協同配合,聯合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抓好行動實施和各項工作落實,加強工作調度和督促,確保各項行動落地生效;要做好技術服務推廣和模式提煉示範,研究制定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範,深入開展技術培訓、交流研討、現場觀摩等活動,擴大輻射帶動範圍;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廣泛宣傳,增強水產養殖從業者的健康養殖意識和消費者認可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認真做好工作總結。請各水產技術推廣機構,分別於7月9日、11月9日前,將半年工作總結和全年工作總結報我站。

聯繫人:曹愛英,曹潔 聯繫電話:877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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