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0年4月18日以書面及郵件方式通知全體董事,並於2020年4月22日以現場及通訊表決的方式在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會董事七人,實際到會董事七人,符合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陳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經過有效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一)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了《關於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議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二)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40)詳見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意見,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證券代碼:002557證券簡稱:洽洽食品公告編號:2020-038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知於2020年4月18日以書面送達方式發出,並於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採用現場方式召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宋玉環女士主持,全體監事出席了會議。本次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全體監事審議表決,一致通過如下議案:

(一)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了《關於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40)詳見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一)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證券代碼:002557證券簡稱:洽洽食品公告編號:2020-040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22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一)會計政策變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財政部修訂發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於上述會計準則修訂,公司需對原採用的相關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二)變更生效日期

按照財政部規定的時間,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

(三)變更前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四)變更後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後,公司將執行新收入準則。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五)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新收入準則的主要變更內容為: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識別合同所包含的各單項履約義務並在履行時分別確認收入;對於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更明確的指引;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二、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新舊準則轉換的銜接規定,新收入準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應當根據首次執行該準則的累積影響數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亦無需對以前年度進行追溯調整,即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影響公司2019年度相關財務指標。

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系根據財政部修訂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相應變更,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會關於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要求的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應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及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獨立董事獨立意見和監事會意見

(一)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應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權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合法權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二)監事會意見

五、備查文件

(一)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

(二)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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