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部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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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防範沿江沿海地區

境外疫情輸入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沿江沿海地區社會面治安管控,依法從嚴防範和打擊偷渡、走私活動,嚴防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從江、海通道輸入南通,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通告如下:

一、出海(江)作業人員須做好自身防護,儘量避免與境外船舶、人員接觸。

二、船舶出港前24小時,應向港口所在地公安(邊防)派出所如實報備出港時間、事由、作業海區範圍(目的港)和隨船人員信息等;進港後,12小時內報告出港作業期間的實際情況。

三、沿江沿海港口、碼頭嚴禁證書不全或未經公安部門備案的船舶停靠(泊)。未經檢疫的入境船舶,不得上下人員、裝卸行李及其他貨物。

四、嚴禁偷越國(邊)境和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嚴禁任何企業、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籍人員);嚴禁從事走私活動。

五、違反以上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偷(私)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各類走私活動。凡經查證屬實的,按照一條舉報線索給予人民幣兩千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隱私及人身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24小時舉報電話:110、95110。

特此通告。


南通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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