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都縣關於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標識的通知

關於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標識的

通知

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為做好新冠肺炎常態化防控工作,壓實相關主體的防控責任,結合工作實際,現將《疫情防控告知書》以及“贛州通行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統一印製,在轄區內的各類公共場所、各社區(小區村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場所進行張貼,並切實做好掃碼通行的監督管理(原有的各類告知書及二維碼撒除)。

附件: 疫情防控告知書

于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

聯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4月29日

疫情防控告知書

廣大市民朋友:

當前,國外疫情爆發流行,國內境外輸入病例持續不斷,關聯本土病例時有發生。為做好我縣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落實行程報備。您若14天內有疫情高、中風險地區旅居史,請您如實記錄往返時間、車次(車牌、車票、航班號、座位號),來於後第一時間向所在工作單位或所居住的社區(村組小區等)進行行程報備。如果需要對您實施14天的集中隔離或居家觀察,請自覺服從安排。

二、加強自我管理。自己是健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請養成良好安全飲食習慣,保持個人衛生,勤洗手,常通風,不隨地吐痰,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間距,出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請佩戴口罩。

三、不適及時就醫。您若有發熱、咳嗽、乏力、呼吸困難等症狀,請佩戴口罩,做好似防護,及時前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的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醫,並如實告知醫生旅居史、接觸史。

四、參與群防群控。如發現身邊有境外或高、中風險地來於返於人員未及時報備或沒有管控的,請及時向指揮部舉報(舉報電話:0797-12345,0797—6212489)。

五、明確法律責任。若隱瞞病史、疫區旅居史和接觸史,

造成疫情擴散,危害他人健康,影響公共安全,將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

于都是我家,疫情防控靠大家!祝您健康如意!

于都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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