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阶段性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用水价格

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经营受损,现根据《昌吉市关于阶段性降低昌吉市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用水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将阶段性降低昌吉市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用水价格。

降价时间

降价时段为4月10日至6月30日。

降价范围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将享受供水价格下浮10%的优惠政策;

而执行特行用水价格的个体户和超出额定用水量(计划用水量)部分水量的个体工商户,将不享受此次下浮10%的优惠政策。

降价幅度

有关阶段性降价幅度,做出了如下调整:

非居民用水分类中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用水下浮10%,供水价格从5.2元/立方米下调为4.68元/立方米。

可申请缓交水费

在阶段性降价的时间段,如有个体户生产经营出现了暂时的困难,无力足额缴纳水费,可向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缓交水费。缓交期间实行“欠费不停水,欠费不缴滞纳金”的措施。待缓交期满后,个体工商户足额补缴缓交水费,不影响其享受现行优惠政策,不纳入失信名单。

对于水费的缴纳

在物业公司缴费的个体工商户须和所在区域的物业公司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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