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信託研報:Fintech背景下資產證券化如何發展

科技金融,也稱金融科技(FinTech),一般是指基於數據分析、信息系統乃至各類互聯網新興技術驅動的創新金融業務。部分信託公司已經搭建起以數據和科技運營為中心的數據化金融資產管理平臺,並以數據積累開展風險定價,繼而不斷髮掘和證券化各類基礎資產。

一、資產證券化進入以基礎資產為核心的競爭階段

(一) 資產證券化發展迅速

1.規模增長迅速,產品趨於多元

2019年,資產證券化市場規模繼續快速發展,全年發行各類產品23439.41億元,同比增長17%;年末存量為41961.19億元,同比增長36%。其中,信貸ABS發行9634.59億元,同比增長3%。企業ABS發行10917.46億元,同比增長15%,佔發行總量的47%。ABN發行2887.36億元,同比增長129%,佔發行總量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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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行渠道增多,各機構均有機會

目前,國內存在多個資產證券化發行交易平臺,已經形成多個渠道互補、多產品交織的態勢。具體來說,主要有兩大類,一是在監管規定平臺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通常稱為公募ABS產品),包括三種類型,即銀行間市場發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信託做SPV),交易所發行的企業資產證券化(券商基金資管計劃做SPV)、銀行間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票據ABN(雖不強制SPV,但多選信託作為載體)。公募ABS業務目前已較為常態,信託、券商和基金公司均在大力開展。二是準資產證券化(多成為私募資產證券化)產品,即大致遵循了前述資產證券化的流程要求,但省卻了少量非核心環節,並通過私募的方式進行發行,最終達到了監管規定平臺發行效果,實現了發起主體資產真實出售和資產出表的要求。私募ABS業務方興未艾,根據發達國家經驗,整個ABS市場規模通過私募渠道發行的佔比可達到45%左右。

(二) 基礎資產逐漸多元化

隨著資產證券化市場的蓬勃發展,基礎資產的類別也逐漸趨向多元。理論上,資產證券化是把缺乏流動性的資產轉化為在市場上可以自由買賣的證券,因此,凡是能產生現金流的、缺乏流動性的資產均可作為基礎資產進行資產證券化的操作。例如REITs/CMBS、票據收益權、保單質押貸款、不良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新型基礎資產不斷湧現。2019年,從數據上看,主流類基礎資產還是佔據較大份額,其中: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主要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類ABS、汽車抵押貸款類ABS、信用卡貸款以及企業貸款類ABS(CLO)為主,佔比分別達到54%、20%、12%、9%;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主要以應收賬款ABS、企業債權ABS和租賃租金ABS產品的發行規模較大,佔企業ABS發行量的33%、22%和13%。

(三) 對基礎資產的發掘和把握成為核心競爭優勢

國內金融體系是分業監管、開放競爭,隨著資管市場逐步開放,各金融機構都進入跨市場競爭階段,混業經營態勢明顯,尤其是資產證券化領域,信託、券商和基金各佔一頭,各具有監管賦予的載體優勢。雖然嚴格意義上的破產隔離功能只有信託具備,但實踐中其他機構對此也無強制或自發要求,造成各機構競爭更多基於對基礎資產的把握,而非制度紅利。當然,鑑於投資主體構成和發起人屬性不同,銀行間市場發行的產品收益率相對交易所要低(2年期AAA級相差150BP左右),在不考慮發行標準和時間週期的情況下,也給信託作為SPV帶來了一些優勢。但總體來講,作為國外較為成熟、國內逐漸廣泛開展的業務,並非完全的新鮮業務,各機構之間的專業性差異並不大,競爭已經轉向對基礎資產的獲取和把握。誰能提供給市場需要的基礎資產類型,誰能發掘新興基礎資產並把握其特點,誰能在基礎資產形成階段就提早介入,無疑將在未來的資產證券化業務競爭中獲得先機和構築核心優勢。

二、大量可證券化資產需要數據和科技金融發掘

1.大量潛在優質資產無法進行證券化

受國內金融抑制和客觀經濟信息不對稱制約,金融服務深化和覆蓋遠不能滿足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需求,典型的如廣大的個人消費貸款需求和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遠遠處於金融服務提供稀缺階段。實際上,我國金融資源分配嚴重不均衡,個人金融和中小企業金融供給猶為不足,相較於發達國家成熟的金融體系,中國消費金融領域和小微企業金融領域仍是尚未被撬動的巨大藍海。個人金融方面,根據人民銀行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國金融機構個人消費貸款餘額為37.79萬億元,同比增長19.90%,但從中美居民消費支出佔GDP比重衡量(39%/69%),未來空間仍然廣闊;中小企業金融方面,2018年應收賬款淨額規模超過14.3萬億元,由信息技術進步推動的供應鏈金融展現出了迅速發展的態勢,到2020年將會超過20萬億元的規模。

個人消費貸款和中小微企業貸款資產具備分散、現金流可測等多個利於資產證券化的特徵,而實際情況是,上述個人和小微企業貸款資產嚴重不足,繼而能夠進行資產證券化操作的基礎資產數量也嚴重不足。2019年數據顯示,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中,個人消費貸款僅為260.44億元,佔比僅為3%;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中,小額貸款為1174.64億元,佔比為11%。相比較消費金融和小微企業金融幾十萬億元的市場規模,進行了ABS操作的基礎資產非常少,大部分的都是尚未能進行交易的潛在優質資產。

2.缺少數據和風險判斷依據是主因

實際上,大量可交易或者可證券化的資產無法進行相應的資產證券化操作,最大的原因是無法對基礎資產進行特徵識別和風險定價,而這才是阻礙個人消費資產和中小微企業貸款資產爆發的根本原因。基於pre-abs的業務拓展思路,開展資產證券化的機構實際上應該沿著資產證券化業務鏈條向上遊延伸,以求更早介入基礎資產的形成,如此方能把握基礎資產,從而獲得開展該類業務不同於其他機構的核心優勢。

隨著金融科技的發展和基礎數據積累的提高,基於數據和科技運營為基礎的個人消費(如3C分期、白領租房、發薪日貸款、農業貸款等)和小微企業貸款(如圍繞核心企業供應鏈上下游的小微企業貸款)已經逐漸成型。通過業已構建起來的信息系統、不斷積累的基礎數據和逐漸培育的風險定價能力,部分機構已經塑造了抓住基礎資產的核心能力。

二、 圍繞數據和科技金融提供ABS全鏈條服務是未來趨勢

資產證券化業務同質化競爭態勢明顯,各機構之間主要是基於費率的高低、操作效率的快慢來競爭業務,並未構築自身的業務核心競爭力。作為信託公司,急需改變資產、資金在外,兩頭無一端可以把握的尷尬現狀。在目前市場資金面較為寬鬆的狀態下,能夠前端和深入把握基礎資產,甚至能夠提供一些市場稀缺的基礎資產,將會是信託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較優路徑選擇。塑造基於數據和科技金融為核心優勢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需要信託公司打造自動決策、信用審核、放款、清分及扣款系統,需要信託公司掌握個人消費貸款客戶的各類徵信數據和圍繞核心企業的小微企業各類信息流、資金流和物流數據,並以此來掌握基礎資產運行情況,並最終將在信託端形成的上述稀缺資產進展證券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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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而言,有如下三種業務模式可供選擇:

1.PRE-ABS模式

顧名思義,PRE-ABS業務模式的核心就是在基礎資產形成階段就開始介入,提供資金以便基礎資產逐步形成,一方面可以主動把握基礎資產,另一方面可以更早了解基礎資產和設計基礎資產載體結構,這些都能夠使得將來順暢的對基礎資產進行證券化操作以及獲得項目的絕對主導權。針對信託公司而言,可以將公司開展的消費金融業務和在線供應鏈金融業務過程中在信託端形成基礎資產及早留下證券化操作的空間和路徑架設,讓資產證券化業務部門手握公司獨有之優質基礎資產,並能夠給出基於數據和運營實際的風險定價,將會在ABS市場中佔據獨有地位。

2.ABS夾層投資模式

基礎資產形成之後,將會對資產證券化產品進行分級、定價和評級,優先檔利率較低、評級較高、安全性較好,適合銀行、保險等大機構資金,劣後級別一般發起人會自持,而中間級收益率相對較高、評級尚可、完全性有保障,那麼,信託公司作為基礎資產的發起人、發行人之外,基於對基礎資產的認可,也可以以自營資金或者信託資金投資中間級,為自身和客戶帶來穩健的收益。

3.ABS資本中介模式

以各類貸款資產形成了基礎資產之後,在發行過程中,或者存量ABS短期盤活或者轉讓過程中,均有中間短期接盤的需求。信託公司如果基於數據和科技運營發掘並證券化了基礎資產,那麼,對基礎資產的情況就非常瞭解,對風險的把握也有實質的認識。因此,針對經歷完整貸款週期、累計了數據,並有良好表現紀錄的基礎資產對應ABS產品,信託公司可以以自有資金進行短期持有,開展資本中介業務,以促進產品的流動性或者給予發行留足時間,最終擇機通過多元渠道,轉售給其他機構投資人,獲得息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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