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有沒有什麼哲學和法學交叉的書籍可以推薦呀,我不是學這兩個的,但是比較感興趣?

太多的不該


推薦《法哲學原理》是德國哲學家黑格爾創作的哲學著作,該書於1821年正式出版。《法哲學原理》從哲學的角度解析法,用辯證的思維探悉法、道德與倫理之間的奧秘,從而邁向自由的意志。

《法哲學原理》包含三大部分:抽象法、道德、倫理。其中倫理部分又包括了家庭、市民社會和國家三個環節。[1]《法哲學原理》是黑格爾的經典哲學著作之一。書中系統地反映了黑格爾的法律觀、道德觀、倫理觀和國家觀,也是人們研究黑格爾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據之一。我是法學生,但是沒看過哈,不過我們老師推薦過這本書,題主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全村希望章美麗


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必看!

盧梭《社會契約論》必看!《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凱爾森《純粹法理論》、《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

洛克《政府論》

邊沁《論一般法律》必看!

漢密爾頓《聯邦黨人文集》必看!

密爾《論自由》



你好美麗的愛情


我要向您推薦的是: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馬克思的《黑格爾法哲學批判》;毛澤東的《矛盾論》、《實踐論》。我之所以向你推薦,是因為:

(1)如上哲學理論我都很認真的拜讀過了,特別是毛澤東主席的“兩論”更是我認為百讀不厭的哲學理論。

(2)如上書目的哲學思想我認為都自成體系,從學術理論上講都有其各自存在的價值,有供你參考瞭解的必要。

黑格爾《法哲學原理》是他任柏林大學教授的第三年(1821年)出版的。此書的出版和在柏林大學其它講學活動使他成為普魯士王國的“官方哲學家”。他在這書中,明確提出“哲學主要是或者純粹是為國家服務的”看法。

黑格爾的《法哲學》包含三大部門或環節,即(一)抽象的法;(二)道德;(三)倫理。這三個環節中每一個都是特種的法或權利,都在不同形式上和階段上是自由的體現,較高的階段比前一階段更具體、更真實、更豐富。黑格爾從意志自由來談法,認為在抽象法的階段,只有抽象的形式的自由;在道德階段就有了主觀的自由;倫理階段是前兩個環節的真理和統一,也就是說,意志自由得到充分具體的體現。

在黑格爾《法哲學原理》一書前面專門刊載了賀麟寫的“黑格爾著《法哲學原理》一書評述”,“評述”在很多地方都引用了馬克思的《黑格爾法哲學批判》與《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的原文對黑格爾的一些論點進行了評論或批判。

毛澤東主席的《矛盾論》、《實踐論》雖然不是專門為法學而寫的,但卻是毛澤東哲學思想的代表性著作,它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與認識論,所以一併推薦,希望能夠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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