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全面開展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工作

為切實保障和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日前,陝西省自然資源廳制定印發了《陝西省制定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工作依據、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時間安排。

《方案》指出,《土地管理法》已於2020年1月1日實施,新法明確規定“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方案》強調,制定區片綜合地價,要堅持統籌兼顧原則、同地同價原則、協調平衡原則。

《方案》明確,全省105個縣(市、區),不含新城區、碑林區(已無集體農用地),要依據最新的國土調查成果,結合規劃,確定測算範圍。對於原實行統一年產值標準的區域,本次都需要重新制定區片綜合地價。對於原實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區域,區片範圍發生變化的,重新測算;區片範圍未發生變化的,可評估調整,也可重新測算。徵收未利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可參照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制定的方法,由各縣(市、區)自行制定。

按照《方案》時間安排和要求,我省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工作力爭在6月底前基本結束。目前,我省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4月初至6月中旬),6月底前將完成數據成果報審公佈。(記者 齊卉)

(S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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