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麼龍居民小組集體產業用地上的違章建築被依法拆除

近日,市自然資源局聯合市城市管理局、允景洪街道辦事處,依法拆除曼景蘭社區曼麼龍居民小組集體產業用地上的違章建築。

曼麼龍居民小組集體產業用地上的違章建築被依法拆除

據悉,允景洪街道辦事處曼景蘭社區曼麼龍居民小組集體產業用地佔地面積160畝,該片土地於2009年被政府依法徵用,相應的土地補償費用等都已支付完畢,但個別居民未經批准擅自將土地對外租賃經營,土地出租後,第三方私自在土地上建設臨時建築。

為進一步遏制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築行為,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市自然資源局對實施違法行為的當事人進行了勸阻,並於10月14日下達了《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15日內交出土地,並清除地面附著物,但當事人拒不履行。

鑑於該處違建面積較大,社會影響惡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四條等法律法規,市政府決定於11月8號對該處違法建築實施拆除。


來源:雨林景洪手機臺

原標題:曼麼龍居民小組集體產業用地上的違章建築被依法拆除

編輯:都市時報一點關注 字丹瑤

審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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