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關注的3件事,享受職級待遇只能排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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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制幹部職工與公務員同屬公職人員範疇,事業單位一般都具有公益性質。由於編制性質的差異,事業編制幹部職工與公務員在工資待遇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差異,今天小編就跟大家說說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關注的3件事。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關注的3件事,享受職級待遇只能排第三

第一,事業單位車改

自行政單位公車改革以後,事業單位的車改就成為3000多萬事業編制幹部職工共同關心的話題,主要是因為每月在車補方面將近幾百元的收入差距,一直成了事業編制幹部職工最“牽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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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除了個別地區個別單位事業編制的幹部職工落實了車補,全國大部分地區事業編制幹部職工還沒有車補。涉及個人利益的事,也是每個人都關注的焦點,對事業編制幹部而言,車補就是他們共同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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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編制性質的變化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已經進行了很多年,今年將基本結束,在這次改革之中,事業編制的幹部職工最關心的就是自己的編制問題,這其中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會不會丟失事業編制。經營性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關心自己的事業編制會不會被收回,因為經營性事業單位的改革方向是逐漸企業化,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要簽訂勞動合同。目前來看,大部分經營性事業單位改革後,對事業編人員進行了分流,有些轉變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待遇也還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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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轉變公務員身份。在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被轉變為行政單位,這些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關注的是能不能享受這次改革的紅利,把自己轉變為公務員身份。這類事業單位的改革已經基本完成,尚未聽到整建制的單位人員轉變為公務員的消息,但個別領導崗位按照公務員調任的相關規定,確實實現了由七、八級職員向正、副科級公務員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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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職級待遇的推行

從去年新公務員法將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納入法條之後,事業單位的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就成為事業編制幹部職工共同關注的話題之一,特別是晉升渠道相對狹窄的事業單位管理崗幹部尤為關注。

其實,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相關制度早在2018年就已經試點推行,比公務員法的修訂還要早一年。目前,寧夏等地區已經開始了試點工作,從相關信息來看,事業單位管理崗職員晉升等級還是會有工作年限、考核優秀等硬性條件,以及內部職數的限制,與我們想象的單純靠工作年限晉升還是有一定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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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希望通過這項政策落實待遇的事業編幹部職工要提前著手準備,不要到制度真正落實的時候因為硬性條件不符合,而被別人佔了職數,等到職數空缺時,可能又要熬好幾年。

怎麼樣,你最關注哪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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