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三步走”做實做細實名舉報受理反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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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舉報我們已經收到並受理,調查人員近期會和您聯繫,希望您能配合,另外在調查期間請不要重複上訪,有任何問題可以隨時聯繫。”4月10日,石門縣紀委監委信訪室工作人員正在對初信初訪實名舉報人進行電話受理告知。

根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相關規定,為做實做細信訪受理反饋工作,縣紀委監委信訪室採用實名舉報反饋“三步走”的工作方式,有效避免因溝通不及時、不到位而產生重複越級訪。

明確反饋主體。來訪舉報的業務內信訪,當場進行受理告知,尚不能確定為業務內信訪的,在召開室務會確定後1個工作日內電話告知信訪人受理情況;來信網絡來電方式舉報的,在受理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實名舉報核實和受理告知。

細化責任分工。根據首問責任制原則,建立實名舉報反饋臺賬,制定《實名舉報信息核實及受理情況》反饋表,對來訪舉報人,由接訪人員進行當面或電話回覆,對於來信網絡來電舉報人,由經手的工作人員進行回覆,確保件件有回覆、有記錄。

建立對內反饋機制。在進行受理告知時,選擇性記錄舉報人情緒、補充材料、對紀委的信任程度等,並將情況反饋給承辦單位。在信訪辦理中,根據《石門縣紀檢監察信訪舉報預警工作機制》的要求,及時將舉報人來訪或來電反映的需求及思想動態向承辦單位反饋,減少舉報人因不瞭解調查進度而造成不必要的誤解,防止進一步引發越級重複訪問題。(石門縣紀委監委信訪室 張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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