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準備充分的採訪 提高死亡農民工賠償金翻一番多

7年前的10月份,河南商丘柘城一位農民工在浙江省寧波市一工廠打工期間死亡,廠方只答應賠償44萬元,家屬感到不公平,請求報社幫助維權。

接到單位指派,當天,我連夜趕赴事發地,細緻瞭解死者原因。

死者的哥哥介紹:“死者在當地打工10多年來,一直在鑄造廠裡從事司爐工作,簽訂有勞動合同。10月2日凌晨2點左右,在往鍋爐裡添料時,突然發生鐵水噴濺,滾燙的溶液濺身上,傷勢嚴重被送到醫院救治6天后,8日凌晨死亡。”

死者的工友介紹,事發時,正在生產的有6個鍋爐,死者的鍋爐發生鐵水噴濺後,其餘5個鍋爐的司爐工全部跑掉,只有死者一人急忙去操作控制開關斷電,才造成大面積的燒傷,如果他也跑掉,就不會出現這個結局。

事發後,廠方雖然盡最大努力進行了搶救,仍然沒有挽回其生命,10月9日,廠方派出代表和協商死亡賠償事宜,廠方代表說,按照規定只能賠償44萬元,而且年齡超過70歲的父母沒有贍養費,廠方的說法和賠償數額家屬難以接受,協商無果。

瞭解清楚死者的原因和協商過程後,回到賓館我就準備採訪廠方代表的採訪提綱,細緻到有關法律規定的工傷死亡賠償金數和撫養對象的撫養費、贍養對象的贍養費數字細緻到小數點。有關法律規定逐條列出找個打字店打印出來。

做好充分的準備後才約見廠方代表,廠方代表承認死者與企業簽訂有勞動合同,屬於工亡,廠方會按照工亡處理的。

我問他第一次協商44萬元的賠償依據時,廠方代表說是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計算的,我讓其提供依據的具體是哪一款法律條文,廠方代表說沒帶在身上。

問他死者70歲以上的父母究竟有沒有贍養費,廠方代表改口說有5年的。

當我提出廠方在計算死者賠償金額時沒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最新工傷死亡賠償標準》計算,並把這些法律條款讓廠方代表看過後,廠方代表一時語塞。

隨後,我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最新工傷死亡賠償標準》與廠方代表在此一起當面計算了死者的家人應該得到的賠償金為102萬多。

一次準備充分的採訪 提高死亡農民工賠償金翻一番多


這個數字讓廠方代表心服口服,同意帶回去給老總彙報。

下午2點,廠方代表回話說,給老總彙報後也諮詢了有關部門和律師,我的計算基本合情合理,有些數字偏高,在當地從來這麼高的賠償數字,想見面再協商協商。

隨後,我和死者家屬與廠方代表一番協商後,廠方代表把一次性賠償數字咬死到90萬元,堅持一分不漲。

我從安全生產、人道主義等多方面入手,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經過2個小時的協商,最後,廠方代表終於心服口服的接受了93萬元的賠償數目,徵得死者家屬同意後,2個小時拿到了賠償金,回老家讓死者入土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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