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襄城:不起訴助力復工復產 當好農民工護薪人

正義網襄陽4月20日電(記者戴小巍 通訊員方珂 嚴婉瑩)“我的確是不懂法,勞動局給我打電話讓我去說明情況,我沒當回事兒,要不也不至於觸犯法律底線。”包工頭孫某在談到自己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時,十分悔恨。 

4月9日,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人社局工作人員、公安機關、當事人孫某等人圍坐一堂,對是否對孫某提起公訴展開了討論。 

原來,在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間,孫某作為包工頭承包了某取水管道工程。期間,孫某一直拖欠支付付某的勞動報酬60000元。2018年11月,襄陽市人社局多次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孫某到勞動保障監察局接受調查,孫某均置之不理。2018年12月12日,襄陽市人社局對孫某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要求其3日內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並依法送達,孫某仍未予以支付。2019年10月,該案移送至襄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案件受理後,承辦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瞭解到孫某之所以拖欠支付勞動報酬,是由於工程發包方未能及時支付工程款項,客觀上有一定影響,但其仍有相應的支付能力。在檢察官的耐心釋法說理下,孫某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在其家屬的幫助下,多處籌措資金,將拖欠付某的工資全部結清,並取得了付某的諒解。 

因孫某自願認罪認罰,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犯罪情節輕微,且已將拖欠工資全部結清,並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未造成嚴重後果,該院擬對孫某作出不起訴處理。 

會上,承辦檢察官對該案的事實和證據進行了全面闡述,說明了擬不起訴的理由和依據。 

“孫某在被捕前承包有建築工程項目,而且受疫情影響,其手下的團隊已有幾個月沒有開工,無法獲取收入。現在正是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作出不起訴決定,也是希望其在疫情期間早日復工復產,保障農民工收入和生活。”檢察官補充道。 

“孫某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符合當下疫情防控期間的慎訴政策,也有助於其復工復產。”“襄城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優勢,一方面嚴厲打擊了欠薪違法犯罪行為,另一方面則貫徹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為推進復工復產和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貢獻了檢察力量。”“通過這次經歷,孫某也意識到了自身法律意識的不足,希望孫某今後多多學習法律,合法、守法開展經營活動。”代表們各自發表了意見。 

最終,代表們經過詳細討論達成了一致的意見,同意對孫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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