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弗森自傳一:被說的越來越神奇的賓利故事

近日,前NBA著名球星阿倫-艾弗森應《球員論壇》的邀請寫下了一篇自傳。由於文章篇幅較長,小編在考慮之後嘗試整理成3部分發布。以下為全文的第一部分:

拉里-休斯常愛講這個故事。

故事是這樣的,那一年賽季剛開始,拉里才剛進聯盟,有一天訓練結束,我們倆在球員停車場碰見,開始東拉西扯瞎聊天,一邊聊一邊走上了我的賓利車。

賓利車對我來說不算什麼,不過是個代步工具而已,但是好像其他人不是這麼想的。對於阿倫-艾弗森來說,它就是輛車,而對於其他人來說,它可是一輛賓利!

所以對於拉里來說,當時的場景就是,簡直了,我要坐進賓利裡了!他當時的表情簡直經典。

他就那麼站在車邊,一臉震驚,被我的賓利車晃瞎了雙眼。就傻傻看著,什麼也不會說,什麼也做不了。看看車,再看看我,過了許久才說:“emmm,兄弟,我將來一定也要買一輛賓利!”

當時我絲毫沒有猶豫,立馬回答他說:“別了,這輛你直接開走吧。”我發誓我沒看過有人這麼興奮這麼開心。

接下來的事就搞笑了,哦不對,是接下來的兩件事就搞笑了。第一件,拉里肯定覺得我只有這一輛賓利,哈哈哈,其實不是的哈,我其實……還是有那麼幾輛的哈。我是個好人啦,但是也沒好到把自己唯一的賓利直接送人。第二個好笑的事需要你發揮一下想象力,你想象拉里拿著我的車鑰匙,把自己的包瀟灑地丟在後座上,然後一腳油門就把車開出了地下車庫。請你記住,我們拉里從來沒有開過超跑,所以他很爽地開著車,很嘚瑟地享受這一切,他肯定還邊開車邊想“喲吼,我要先繞一大圈再回家”。我理解的,一般人開著賓利,絕對不會想要開上高速感受車子性能的,而是會出去炫耀。

反正呢,第二天早上訓練的時候,我碰見拉里,跟他說:“兄弟,車怎麼樣?爽不爽?”拉里用看鬼一樣的眼神看著我說:“朋友,你真的冷血哈。”“什麼意思?”“我懂了,這是整蠱菜鳥的遊戲吧。”拉里的樣子看起來就像一宿沒睡一樣。

“你到底在說啥?什麼整蠱菜鳥?”我真的一頭霧水。

“車壓根沒油啊! ”

所以拉里堅信,我之所以那麼爽快地說要把車送給他,就是因為我明知車沒油,而我也知道他看不懂賓利的儀表盤。所以那天拉里開著沒油的車,一路開到了費城西,最後在荒無人煙的地方停下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只有他和那輛賓利,孤立無援。我可憐的拉里整晚都在求救。

而整件事最最有趣的,其實是後來拉里這傢伙到處跟人說這件事。我們是一家人,我很愛拉里,但是他這樣真的不厚道哈。(而且時至今日他還在到處說!)而且這事被他說得越來越玄乎,你懂的,就跟那種都市傳說一樣,越傳越神,版本越來越多,每一個版本結局都不一樣。所以聽過這個故事的人裡面有一半會覺得,哇靠,艾弗森居然搞這種整蠱遊戲,太野蠻了吧;而另一半覺得,哇靠,艾佛森送了一輛賓利給一個菜鳥,好偉大啊。

我最近總會想起這個故事,也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我想的也不是這個故事本身,而是它代表的意義。這個故事某種程度上折射了我的一生,我從來就不只是一個單面性的人,我也從不是單純的我自己。有人愛我,也有人恨我,他們對我的解讀都出於他們自己對我的理解,而他們看到的往往都不是真的。好像我不是一個人而已,而是一個文化標誌,是一個籃球傳奇。討厭我的人,他們把這些跟我完全無關的東西,都強加在我身上,來攻擊我;而我的粉絲,他們對我就只有愛,但是即使他們愛我,有時甚至也會覺得對我的愛讓他們感到羞愧。

如果有什麼角色是我這輩子還未曾嘗試過的,我想,就是普通人吧,就是個老百姓,就是芸芸眾生中渺小的一個。你問我是好人麼?我覺得我是的;你問我是否犯過錯,我會說,人人都犯過錯,當然也包括我。要是想計算我犯過的錯,那得是個天文數字吧。但是天平兩端自會平衡,錯誤的另一端,就是我的成就,而這中間,就是我,真實的我,原本的我。

不知道,你們是否認識這個真實的我呢?

而讓大家看到這樣的我,我想也就是我為球員論壇網寫下這篇文章的目的吧。我之所以願意提筆寫這篇文章,不是要寫泰倫-盧,也不是要寫球隊訓練,這些話題我真的已經厭倦了,我只想作為一個普通人,寫一寫我自己的故事。我會想跟你說:“有些關於阿倫-艾弗森的故事,我想告訴你們,阿倫-艾弗森親口來告訴你。” 我們開始吧。


艾弗森自傳一:被說的越來越神奇的賓利故事


1.我喜歡畫畫。

很多人不知道這件事。

要知道,我打球的年代,彷彿每個人都喜歡在場上喋喋不休,比如加里-佩頓,雷吉-米勒,加內特,科比等等,那整整一代球星都這樣。為什麼他們那麼愛叨叨呢?因為他們靠這一招保持狀態。

這個現象很有趣,我自己倒是很不愛這樣做,但是我有自己的方式達到同樣的目的。

我會選擇畫畫。

沒聽錯,我喜歡畫畫。

如果有人誤會我,說一些我不愛聽的話,故意招惹我。那我會怎麼反擊?我會給他畫一幅漫畫。沒錯,我會拿起紙筆和顏料,然後用我的畫把他活埋。我會把他畫成漫畫,把所有的缺點都無限放大,無限誇張。我跟你講,這很殘忍的!至今還沒人敢招惹我,被我畫成漫畫。


艾弗森自傳一:被說的越來越神奇的賓利故事


2.我會永遠記住湯普森教練發威的那一夜

當時應該還是我菜鳥賽季的中期,那次我們在維拉諾瓦大學打球,對手很強,比賽很激烈,而我們雙方當時都在爭奪聯盟的排名。

我們從球員通道走出來,走到休息區休整狀態,一切都正常,我們準備好了上場比賽。所有球員都精神飽滿,士氣高漲。突然我們的一個隊友發現了不對勁的事情,然後他指了指看臺上的球迷。

我們看到的場景,終身難忘。

有四個人站在遠處的看臺上,帶著手銬和鏈條,穿著橙色的囚服。我至今還記得他們手裡拿著的紙板上的文字:艾倫-艾弗森,下一個MJ。

但是MJ兩個字被劃掉了,邊上寫著OJ[OJ-辛普森,前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被指控殺妻]。

現在正在寫這篇文章的艾弗森是一個成年人,心理成熟,懂得自我控制,但是當年那個看到這個紙板的艾弗森,才僅僅19歲而已,還不過是個孩子。我不會為過去感到羞愧,也不會為我的出生感到難堪,絕不會。但是當時我真的很氣憤,我內心在吶喊:“你們有完沒完?就不能讓過去的事情就過去?我就不能像一個普通高中生一樣去上大學去打球?”說真的,活在這世界上就不可能無憂無慮。人們都追逐金錢,追逐快樂,追逐這個那個,慾望填不滿。但其實這世上最珍貴的其實是能夠活得無憂無慮。而我也意識到,這是那些討厭我的人永遠不會讓我擁有的東西。

而湯普森教練最特別的地方就是他懂得這個道理。他真的懂。他能看到當時的我內心的崩潰。他深知自己無法完完全全把我保護起來,為我抗住這世上所有的傷害。

但起碼他試過了。

接下來是那一晚我的教練為我做的事情:他沒有要求那四個囚犯把紙板收起來,他沒有大吼大叫,他選擇冷靜地走向我們,一個一個跟我們說,不要擔心,我們現在走。沒錯,我們直接離開了球場,沒有鬧事,沒有喧鬧,我們頭仰得高高的,離開了。

我們離開球場後,教練自己返回了場內,冷靜地跟裁判說:“我沒有別的意思,不想冒犯你們任何人,但是現在我希望你們把那四個傢伙趕出去。如果你們不立即把那些王八蛋轟走,我們就罷賽,聽明白了麼?”

他們明白地徹徹底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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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超愛看電影,我會花很多時間看各種各樣的電影。

我最喜歡的電影是阿爾-帕西諾主演的《盜火線》,電影裡他演一名警官,負責抓捕幾個白人銀行劫匪。這幾個劫匪遇神搶神,遇佛搶佛,羅伯特-德尼羅演的劫匪負責所有事物,而方-基默飾演的角色是他的幫手,阿什利-賈德演羅伯特-德尼羅的女朋友。這部電影的演員陣容很強大。羅伯特-德尼羅的角色告訴我們,如果你決定要當劫匪,那就別試圖擁有任何你不能離開超過30秒的人事物。很冷酷了,很帥。

我看電影會很關注細節,分析情節,試圖每看一次都發掘出不一樣的新的關注點。上一次我看《盜火線》,我就發現這些劫匪們都超會打扮,你知道為什麼我這麼說麼?因為他們永遠都西裝革履。當這些白人小子一本正經穿上西裝,繫上領帶以後,就沒人會懷疑他們是劫匪了。這都是因為人們的偏見,好像什麼人都應該打扮成什麼樣子。你懂我意思麼?所以在我的理解中,我認為導演想表達的意思就是這樣,他想說,你實際所做的事,遠不如人們認為你在做的事那麼重要。

就像我剛說的,都是偏見,都是刻板印象。

你們可能無法相信,過去我因為著裝問題被教訓了多少次。“艾弗森嘛,他就是個混混。看他那個髮型就知道他是混黑幫的,那個打扮看起來一點都不像有正經工作的球員。”反正人們議論紛紛,爭議不息。但是他們真的認真瞭解過我的打扮麼?首飾不過就是首飾而已,髮型就是髮型,衣服就是衣服,它們有什麼錯?請問有人用頭髮犯過罪麼?我是個黑人,又年輕,我打扮成那個樣子,但是不代表我不是正經人。問問你自己的良心,我都做了些什麼?我做的事情是,每天從車裡鑽出來,走進辦公室,開始一天的正經工作。

這一切太誇張了,你們根本都不瞭解我,就妄下定論。我們設想一下,假如現在是2001年,我超級有名,全國前十名的有名,我走在街上,一定會有人要求跟我合影,一定會有人為我歡呼尖叫,人人都跟我打招呼,告訴我他們多喜歡我。但同時,我還會遭到另一種待遇,人們會用異樣和警惕的眼光看著我,那個眼神在說 “我不想得罪你,也沒有別的意思,但是現在我要走到馬路的另一邊去了。”我發誓,人們會覺得在一個白人罪犯的身邊,比在一個黑人名人身邊更安全。這太糟糕了。


艾弗森自傳一:被說的越來越神奇的賓利故事


4.我會告訴你我這麼打扮的原因。

其實原因很簡單:如果你出生於某個特定地區,如果你以某種特定的方式被撫養長大,那麼在你成長過程中,會有幾件事對你產生巨大的影響,其中一個就是你居住的社區裡大孩子們的打扮方式。

而我的著裝風格就深受我周圍環境的影響。

有一點你得理解的就是,我住的那塊可沒有什麼穿定製西裝的律師和銀行家在街上走來走去,也沒人會想要在發了工資後去買一套緊緊合身的阿瑪尼西裝,沒意義,我們那塊的人穿成那樣圖什麼?工作肯定是不需要的,沒人從事需要穿西裝的工作。可能有一天我們能賺到足夠的錢買那樣的西裝,但是穿上西裝也改變不了任何事。對我們來說,西裝這件事最好的下場就是,如果有人送我一套喜歡,我會心想“好了,這下我有衣服可以穿去教會做禮拜了。”我發誓我說的是真的,如果那時我有一套西裝,我就會這麼處理它。西裝不是身份的象徵,只是教會制服而已。

所以當我進入到聯盟,不可能立馬改變,像那種改造真人秀一樣。沒理由的,我也不是容易改變的人。“NBA版的我”並不是真的我,我還是那個我,那個來自紐波特紐斯的男孩。而就像我說過的,我唯一想要的打扮就是像我社區裡那個大孩子一樣的那種,他們看起來成熟霸氣,可以給自己買“真正的”靴子,“真正的”牛仔褲,“真正的”衛衣,等等各種酷的衣服。如果你可以搶在身邊的人之前引領穿衣潮流,比如嘗試定製服裝,或者復古球衣,只要比別人穿得早穿得好,那才是身份的象徵。

我就是這麼做的。來到聯盟後,很多事都變得複雜了,太多太多,但是我的著裝不會變的。我可以買得起更好的衣服,可以買名牌,可以搶先得到很多新款衣服,但是其他什麼都不會變。現在說起這些我可以很輕鬆,甚至開著玩笑,但是在當時,當所有人都叫我改變風格,遮蓋住紋身,減掉長髮,等等。他們想我提的這些要求,簡直就是叫我放棄做自己,去假裝成一個不是我的人。

我很希望他們能去了解一下我的背景,我來自什麼樣的環境,然後再反思一下自己對我提出的要求,然後期待看到他們被啪啪打臉。

可能最後他們還是會說,你可以嘗試變成聯盟裡的任何人,但就是不要做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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