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數據港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公告

證券代碼:603881 股票簡稱:數據港 編號:2020-024號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一、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2017年7月5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的通知》(財會〔2017〕22號),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於上述會計準則的頒佈、修訂,上海數據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需對原會計政策相關內容進行相應調整,並按照上述文件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公司於2020年4月27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議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相關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

新收入準則不再區分業務類型,採用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式,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對於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了更明確的指引;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二)財務報表列報調整的影響

根據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追溯調整前期可比數。因此,公司自2020年開始變更會計政策,不追溯調整2019年可比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以前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無實質性影響。

三、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此次修訂的相關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和調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僅對財務報表項目列示產生影響,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結論性意見

1.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會計準則的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修訂印發的通知》(財會〔2017〕22號)的文件要求進行地合理變更,變更事項符合各項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該會計政策變更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且董事會對該事項的審議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2.公司監事會意見

公司根據財政部頒發的法規要求對公司原會計政策及相關會計科目進行變更,其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會計政策變更能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備查文件

1.上海數據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2.上海數據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3.上海數據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數據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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