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公司代碼:603303 公司簡稱:得邦照明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3 公司負責人倪強、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朱國星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郭靜雅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3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3.1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3.2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分別於2018年12月28日和2019年1月1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的預案》,並於2019年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19-007)。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股份用於後期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回購總金額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含),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17.66元/股;回購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相關公告。截至2020年1月17日,公司已實際回購股份10,770,791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2.21%,回購最高價為15.15元/股,回購最低價為8.93元/股,使用資金總額140,011,013.48元。公司本次股份回購實施完畢,並於2020年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07)。

3.3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名稱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強

日期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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