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司法所舉行大嫂調解員培訓會

東莞司法所舉行大嫂調解員培訓會

為加強東莞鎮調解隊伍建設,提高大嫂調解員調解能力,打造新時期社會管理的“大嫂調解員”品牌,積極構建和諧東莞,4月12日上午,東莞司法所聯合黨委、婦聯在鎮政府會議室召開東莞鎮“大嫂調解員”培訓會。黨委副書記王加元書記、婦聯劉光翠主任、司法所工作人員及52個村的婦女幹部參加會議。

東莞司法所舉行大嫂調解員培訓會

會議一開始王書記發表講話,闡述聘任大嫂調解員的原因,指出婦女幹部在現階段的職能轉化問題,強調大嫂調解員依託自身優勢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宣傳法律法規、維護婦女權益等發麵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對大嫂調解員提出更高的素質和責任要求,要求加強自身能力學習,變學習常態化。

司法所工作人員則對具體調解業務進行培訓指導,首先講解大嫂調解員的基本知識,包括調解員的任務、調解的原則、調解糾紛的受理範圍、調解協議的製作等問題;其次通過分析幾起具體糾紛類型學習調解技巧,重點加強對婚姻家庭糾紛、家庭暴力、贍養糾紛、撫養糾紛及鄰里糾紛等的學習。

大嫂調解員充分發揚傳統的善良賢惠、處事安穩、樂於奉獻的“大嫂精神”,以一種奉獻精神和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工作方法真正把化解家庭矛盾糾紛的過程變成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只有這樣才能發揮調解的功效,達到“法為度,理為先,和為貴,情為真”的效果。通過此次培訓,大嫂調解員能系統掌握調解知識,使各村人民調解工作能更順利開展,收到良好效果。

(通訊員:梁慶濱 胡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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