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協同共治 共創文明交通 | 聲音

堅持協同共治 共創文明交通 | 聲音

時間是偉大的魔術師。走過70年非凡歲月,從昔日的驢馬代步,到今日的汽車社會,我國道路交通已然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站在新的起點上,如何開創新的篇章?那就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安全與暢通並重,堅持協同共治、共建共享,不斷推進交通治理能力現代化。

發展的過程,實質是“解決問題-產生新問題-解決新問題”這樣一個循環漸進的過程。歷經7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快速發展,我國公路通車裡程、機動車保有量和駕駛人數量已經位居世界前列。從以規模增長解決群眾出行難問題,到以內涵提升探索路暢人平安的解題之道,問題的升級換代,不僅標誌著時代的變遷,也呼喚著治理思路的革新。

著眼當下,無論是仍有加劇之勢的城市擁堵,還是不容樂觀的村路之痛,抑或是網約車、無人駕駛等各類新業態帶來的新挑戰,這些問題背後的成因愈發複雜,亟待更加多元的應對之策。

協同共治是創新社會治理、實現社會善治的基本途徑。

作為一個高度社會化、複雜且龐大的系統,道路交通具有跨主體、跨領域、跨地域、跨方式、跨學科等特徵,需要從時間空間、組織監管、發展方式等多個維度著手,更加註重多要素協同治理,更加註重理念、制度、機制、方法等創新,實現交通體系中各方利益訴求的調和,最終實現治理目標,即更好地服務於人的需求。

治理理念的協同是善治之基。

交通從來不是獨立的存在,而是經濟社會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必備基礎設施。因此,需要將交通治理置於改革發展的全局中思考,不能只見一隅。

試想,如果交通治理理念與區域發展理念不協同,交通佈局調整與城鄉規劃建設目標定位不一致,必然導致戰略資源與發展要求的錯配。當前城市、農村道路交通出現的種種問題,之所以積弊程度深、治理難度大,追根溯源還是在於定位、規劃、建設、運營、管理等未在治理理念層面形成共識。

所以,包括交通治理在內的各方面工作都應以社會治理創新為共同指引,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中找準定位、更好適配,自覺融於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實踐。

治理主體的協同是成事之要。

從交通管理邁向交通治理,意味著必須調動更大的治理資源,絕不是某一系統部門能夠承擔的。從行政管理來說,需要由政府牽頭主導,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協作聯動,杜絕以往的交警單打獨鬥或多部門“九龍治水”的局面。

放眼社會面,需要政府、企業、社會聯動,不斷建立健全多元一體的治理架構,打造能夠吸納更多主體共同參與的平臺,廣泛調動交通運輸行業協會、基層組織、交通安全志願者隊伍等的積極性,形成有序分擔責任、協同應對風險、共享文明交通的治理共同體。

治理領域的協同是應有之義。

首先,道路交通自身包括人、車、路、管理等諸要素,任一方面形成短板都會極大制約治理效能,因此要協調推進、均衡提升。

同時,要綜合考量交通供需關係及其內部結構,科學把脈海、陸、空、鐵等多種交通方式。例如,在上海、深圳等治理水平較高的城市,各種交通出行方式搭配、接駁日趨合理,協同解決交通出行和運輸問題,其思路經驗值得借鑑。

此外,還應將思路拓展到交通領域之外,與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戰略以及人口管理、安全生產等對接,開啟更廣闊的治理格局。

治理方式的協同是創新之道。

要充分運用法治、經濟、科技、社會、道德、輿論等各類手段工具,向著構建文明交通的目標同向發力。例如,一些地方探索開展的“交通安全進課堂”、交通安全勸導、媒體曝光違法案例、大數據驅動智慧交通、嚴重交通違法納入個人不良徵信記錄等,都體現了多種治理方式的融合。

隨著頂層設計的完善以及基層探索的深入,相信會有更多因地制宜、行之有效的新辦法、好舉措不斷湧現,將交通治理創新進行到底。

作者 | 鄒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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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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