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九江市2020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含民辦學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根據《義務教育法》《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和《江西省2020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贛教考字〔2020〕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20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意見,望各地各校認真遵照執行。

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一)小學一年級

1. 凡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滿6週歲的兒童,必須由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依法送其入學。聽障、智障及需智力開發的適齡兒童,可到九江市或當地特殊教育學校報名;自閉症及發育遲緩兒童不受年齡限制,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學校的搶救性康復中心就讀;肢殘及其他適齡殘疾兒童,可隨班就讀。

2. 小學一年級新生,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劃片安排入學。市直小學一年級新生由學校所在地的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劃片安排入學(雙峰小學本部、九江小學本部、長虹小學、實華學校由潯陽區統籌劃片,雙峰小學濂溪校區由濂溪區統籌劃片,九江小學八里湖校區由八里湖新區統籌劃片)。

(二)初中一年級

1. 小學畢業生升入公辦初中,一律按免試就近劃片入學的原則劃定學區分配入學。各地中招辦應加大小學畢業生戶籍審查力度,認真審查戶籍證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等有關材料,堅決制止不正當的生源競爭。潯陽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小學畢業生,須統一填寫小學升初中學生基本信息表進行報名,由市中招辦按照市中招委確定的學區劃片予以分配入學。各縣(市、區)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按照《江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贛教基字〔2014〕1號)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嚴禁私自招生和舉辦任何名目的重點班。

2. 依據國家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嚴格規範招生計劃和招生方式管理,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學校的招生方案必須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願意到民辦初中學校就讀的學生,在統一登記完小學升初中報名信息表後,須攜帶經學生與家長共同簽名的就讀申請書到民辦學校報名,由民辦學校審核彙總後,按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向當地中招辦上報擬錄名單,當地中招辦審定並辦理錄取手續。學生一經錄取,不再參加劃片安排入學。戶籍非民辦學校所在地的學生,持中招辦下發的錄取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調取學籍檔案,由就讀民辦學校統一辦理學籍接續。

3. 凡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如需回戶籍所在地升學,必須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持相關證明及全國統一的電子學籍表到戶籍所在地中招辦報名,逾期將根據當地學校學位餘量統籌安排入學,不能保證按照劃片安排入學。

4. 潯陽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所屬小學畢業生家住城區的,憑家庭戶口簿和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明等相關證件在學校統一報名,由市中招辦進行資格審查。

5. 世居(不含新遷入)濂溪區八里村、南湖村並在明德小學、南湖小學、怡康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市中招辦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市中招辦按有關規定安排入學。

6. 在外地就讀的潯陽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如父母(任一方)戶籍在潯陽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並有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的,可以到市中招辦報名升學。

7. 僅學生個人戶籍在潯陽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的小學畢業生,如需在城區初中學校就讀,必須同時符合兩項條件(即有經司法部門公證的監護人,學生戶籍必須和監護人戶籍在一起),由市中招辦根據市直學校辦學容量及學生實際情況妥善安排入學。

8. 凡個人戶籍“空掛”或“搭戶”在潯陽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應按家庭實際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學。

9. 凡居住在鐵路新村的鐵路職工子女小學畢業升初中,可納入城區小升初劃片入學。

(三)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要求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有本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及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證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兒童預防接種卡等相關材料,到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證明和就業證明,以及適齡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必須為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不含購房合同),且權證性質為住宅,認定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均不能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的依據。多人持有的房權份額,其法定監護人和學生本人房屋產權份額須高於51%。

一套城區房產在3年之內(計算時間從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當年6月30日開始)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在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的依據;3年之內另一個家庭再次以該套房產作為公辦義務教育入學依據的適齡兒童、少年,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其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義務教育學位。

二、初中畢業生升學工作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 中等學校招生報名的類別劃分為三類:一是高中類(含重點高中、重點建設高中、一般高中);二是中職類(含高等職業院校——以下簡稱“高職和高專”、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以下簡稱“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或職業中專、技工學校);三是師範定向類(定向培養鄉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和幼兒園師資的院校)。報考師範定向的考生可以兼報高中類和中職類志願。報考高中類的考生可以兼報高職和高專、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或職業中專、技工學校。考生填報志願須規範、慎重,學校負責指導考生填報志願,不得包辦代替,志願應由考生和家長自主決定。各地中招辦按屬地管理的原則,根據各校招生計劃、考生報考志願和中考成績進行錄取。

2. 報考師範定向類的考生必須是志願從事鄉村教育事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且是需求縣(市、區)戶籍的生源。報考五年制高職和高專的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須參加當年中考。

3. 按照《江西省2020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應屆初中畢業生報名時應交驗家庭戶口簿,在2020年4月20日前由就讀學校具體組織和指導考生進行網上報名,2020年4月20日至4月28日考生登錄相關網站核對個人基本信息和填報有關志願。往屆初中畢業生持戶口簿、畢業證書及全國統一的電子學籍表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到戶籍所在地的中招辦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4. 外地戶籍初中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報考,確有特殊情況必須借考的,須由本人及家長攜相關證明材料向戶籍或學籍所在地的中招辦遞交書面借考申請並經蓋章同意方可報考,跨省、市的由市中招辦審批,本市內跨縣(市、區)的由當地縣(市、區)中招辦審批。

5. 報名時須交中考報名、考務費。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核定的收費標準,考生每人交報名費5元、考務費每科10元。考生完成網上報名並現場確認後,需於2020年5月6日至12日完成網上繳費,每日繳費時段為9:00-21:00。考生可根據網上報名系統界面提示進入“江西省政務服務統一支付平臺”繳費,平臺支持支付寶、銀聯雲閃付以及江西銀行、江西農信社、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的網銀支付。逾期未繳費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網上繳費完成後系統無法進行退費。

6. 2020年4月20日前,各報名點工作人員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ww.jxeea.cn錄入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數碼拍照,併發放考生登錄報名序號及密碼條。

2020年4月20日至4月28日,考生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ww.jxeea.cn核對個人基本信息,並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高中類志願,按我市的相關規定填報;中職類志願,可填報兩個志願;師範定向類,可填報一個志願。

2020年4月29日至4月30日,所有考生均須到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在打印的《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簽字確認。

7. 市直各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報名時,應收集考生全家常住戶口簿和規定的其他材料,統一交市中招辦審核。各縣(市、區)中考考生資格審查工作,可參照市直學校做法進行。

8. 濂溪區五里鄉世居戶籍,且在五里中學就讀的學生,由學校統一組織在市中招辦報名。

9. 凡戶籍在潯陽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並在外地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可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到市中招辦報名,報名時須持本人戶口簿、全國統一的電子學籍表等相關材料。

(二)考試

為貫徹教育部關於減輕學生過重負擔和《關於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今年我市初中畢業生的畢業考試和升學考試仍實行兩考合一,參加全省統一的升學畢業考試。

1. 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佔22.5%,計27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道德與法治70分;歷史50分;體育6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總分共800分。

2. 考試形式及要求: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合卷(開卷)考試;物理和化學實行同場分卷考試;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試。英語聽力測試時間20分鐘,在全省統一規定的英語考試時間內,各考點統一播放錄音光盤。聽力殘疾的考生可憑聽力殘疾證明或三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專項鑑定證明選擇英語聽力免試,其英語科目總分按考生筆試分數X1.29計算;也可選擇參加英語聽力測試。二者均選的以英語聽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3. 考試時間:中考考試時間為2020年7月17日至19日。省統考科目考試時間除語文為150分鐘,物理和化學同場分卷為160分鐘,地理和生物合卷為60分鐘外,其餘各科(含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合卷)均為120分鐘。

4. 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相關工作按《江西省教育廳關於認真做好2020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贛教體藝字〔2019〕21號)文件要求執行。

5. 全市初中畢業生升學實施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查,實驗操作組織工作由市、縣(區)中招辦負責,考務具體工作由市、縣(區)教育技術裝備站負責,方案另發。

6. 中考考點應相對集中,在鄉(鎮)一級設考點須報市中招辦審批。考試統一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入場,實行循環交叉監考。報考高中類和高、中職類的考生統一編排考場;報考師範定向類的考生單獨編排考場。

7. 其餘有關考試事宜均按省規定辦理,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

(三)閱卷

中考的網上閱卷、統分、登分工作由市中招辦和市教科所按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統一安排,嚴密組織。各縣(市、區)在中考結束後將考生各科答題卡經保密處理後,統一送往市中招辦指定地點進行網上閱卷。中考成績公佈後,考生確須查分的,經考生本人申請,畢業學校簽署意見後,各縣(市、區)中招辦依據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辦理查分手續,不允許查卷。

(四)錄取

各類中等學校錄取新生原則上按師範定向類、高中類和中職類的順序進行。

1. 師範定向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編制下達。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最低等級控制線由市中招委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普通高中錄取計分科目總分的65%,最低等級控制線由市中招委參照劃定。錄取工作由省、市、縣(區)中招部門共同組織進行,按考生填報的志願,分縣(市、區)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具體工作要求按《江西省2020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2. 重點高中、一般高中錄取分數線按招生學校的隸屬關係,分別由各縣(市、區)中招委劃定,並報市中招委審批後公佈;錄取工作由各縣(市、區)中招辦負責。凡未參加中考無當年錄取信息的學生,一律不辦理高中學籍轉接手續,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參加高中階段的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錄取。各縣(市、區)要進一步明確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條件、招生錄取等相關政策,為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機會。

3. 中職學校錄取工作按照權限分別由省教育考試院、市教育局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安排實施。市、縣屬中職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後的普職招生規模,分縣或分校下達。省屬普通中專招生計劃由學校根據辦學條件報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後自主確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招生計劃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為進一步提升中職學校生源質量,普及高中教育,提高各地職普比,中職學校原則上應在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按照志願批次進行錄取,市、縣屬中職學校可以採取劃線錄取與註冊錄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生,錄取分數線由各縣(市、區)中招委按職普比要求劃定並與當地一般高中錄取分數線同時予以公佈,各縣(市、區)中招辦可將當地中職學校與一般高中錄取工作同批次進行。志願批次錄取結束後,如未完成招生計劃,中職學校可實行自主招生,並統一在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辦理錄取手續。

4. 2020年繼續實施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政策。具體方案及工作要求按《九江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的實施意見》(市中招委字〔2015〕2號)執行。

5. 普通高中招生實行限時報到制,各縣(市、區)中招辦需及時公佈各批次普通高中的報到期限。對已錄取未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該類考生可參加下一批次普通高中錄取或選擇民辦普通高中錄取。各縣(市、區)中招辦需依據錄取和實際報到情況,確定最終錄取名單。按照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的要求和統一的信息標準,按時、準確上傳各批次學校錄取考生信息,建立新生錄取數據庫。

6.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新生錄取工作與一般高中新生錄取工作同步進行。

7. 屬五里鄉世居戶口,且在五里中學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填報“重點高中”、“一般高中(含民辦)”、“職業高中”的志願時可按規定填報濂溪區區屬學校,也可填報市直學校,但只能填報同一個行政管轄區域內的學校(市直或濂溪區)。填報市直學校的考生,錄取分數線與市直考生相同。

8. 2020年,九江一中、同文中學、九江市三中三所省重點高中按重點(擇優)班、普通(定向)班招生,三所學校面向市直考生各招收3個重點班(班額控制在50人以內,其中市三中招收1個文科重點班,由學校在其重點班錄取生源中根據學生志願編班)。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區高中面向市直考生招收1個重點班。省重點高中九江外國語學校、九江市七中在重點高中普通班分數線以上(含)各招收1個重點班,其普通班招生納入一般高中劃線(兩校不參加重點高中均衡招生)。中考後,市中招辦將按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分別劃定重點高中重點班、均衡招生、普通班錄取分數線和一般高中錄取分數線。

9. 九江一中農村班面向各縣(市、區)招收優秀應屆初中畢業生100名。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區是九江市政府為了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投資建設的重點項目,為了讓更多的學生享受優質教育資源,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區可面向縣區和市直(潯陽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戶籍)考生各招收100名應屆初中畢業生(不低於市直重點高中普通班最低錄取控制線);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區與美國勞累爾斯普林斯學校共同舉辦的高中學歷教育項目“中美高中雙文憑實驗班”,在其招生計劃內(100名)面向全市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凡志願就讀的考生,在填報志願時直接填寫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區代碼。各縣(市、區)及相關學校要充分尊重學生、家長的選擇,積極組織學生填報志願。(九江一中農村班代碼:0401000,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區代碼:0401100)。

10. 九江市三中作為江西省體育後備人才培養示範學校,對參加全國、省各項體育競賽獲個人單項前5名,團體項目前3名,或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的考生,破格進行錄取;其體育藝術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畢業生,其招生計劃(200名)含在九江市三中招生計劃總數內。

11. 省重點建設中學九江市田家炳實驗中學足球特色班同時面向市直和縣(市、區)招收初中畢業生,招生人數為50名,報考類別為一般高中(代碼:0401004)。初中可在屬地區域內招收有足球興趣的小學畢業生並根據教學需要和自身師資條件進行相應集中培養。

12. 2006年經市政府批准允許省重點高中九江外國語學校高中部按計劃面向縣(市、區)招收初中畢業生,縣(市、區)考生可在“重點高中”欄內填報志願(代碼:0401005);其外語國際班同時面向市直和縣(市、區)招收初中畢業生,其招生計劃(200名)含在九江外國語學校招生計劃總數內。

13. 九江市六中美術特色班在其高中招生計劃內招收中心城區初中畢業生(代碼:0401006)。

14. 省重點高中九江市七中藝術(音樂、美術)特色班同時面向市直和縣(市、區)招收初中畢業生,招生人數為50名,報考類別為一般高中(代碼:0401007)。

15. 九江實驗中學傳媒藝術特色班同時面向市直和縣(市、區)招收初中畢業生,招生人數為50名,報考類別為一般高中(代碼:0401008)。

16. 九江金安高級中學“宏志班”面向縣(市、區)招收50名品學兼優的特困學生,由各縣(市、區)招辦在中考後按程序組織推薦(代碼:0401010),學生錄取後,減免相關費用,具體辦法按《關於認真做好金安中學“宏志班”招生推薦工作的通知》(市中招字〔2006〕13號)文件執行。

17. 九江中加友誼學校是由省重點高中同文中學與加拿大愛加信國際學院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面向全市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類別為一般高中(代碼:0401011)。其招生計劃(200名)含在同文中學招生計劃總數內。

18. 經省教育廳和海軍招飛辦批准,2020年海軍航空實驗班面向全省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100名,具體報考和錄取辦法按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0〕2號)文件執行。

19. 九江職業大學今年面向各縣區招收師範定向生,南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今年面向全省招收農村特殊教育師範定向生,各縣(市、區)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20〕2號)文件精神確定招生計劃數,組織報考並進行面試和體檢,屆時市中招辦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德智體美勞全面綜合評價,按考生填報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0. 普通中專按照志願錄取結束後,招收參加了當年中考的考生,招生學校憑考生中考報名序號或准考證號,在規定的錄取批次內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初三下學期自願分流進入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的學生,在中職學校繼續完成初中學業後,普通中專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由市教育局通過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辦理錄取手續,由原就讀學校發給初中畢業證書。

21.普通中專招收應屆、歷屆初中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由普通中專學校將考生基本信息錄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並在系統中進行學籍核查,對於查詢不到學籍信息或學籍信息有誤的,由普通中專學校收集相關學籍證明材料,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三、有關規定

(一)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九江市中心城區分離國有企業自辦中小學校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凡劃歸濂溪區政府接收的廠礦學校的小學畢業生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濂溪區教育局安排入學。劃歸潯陽區、開發區接收的廠礦學校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就近升入本廠的初中學校,初中畢業生升學錄取享受中心城區初中畢業生同等待遇。

(二)根據2012年11月1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6)》精神和《九江市教育局關於安排廬山管理局下遷居民子女入學的實施意見》(市教發〔2012〕127號)文件規定,廬山下遷居民子女(小學生和初中生)在九江入學,以“市本級優先、同等對待、就近入學”為原則,有九江市城區房產證的,根據房產所在地,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城區小學和初中入學;在廬山新城居住的,小學入學尊重學生家長的意願,就近安排到潯陽區、濂溪區小學或廬山新城小學;初中入學原則上就近安排到九江外國語學校(新校區)。廬山下遷居民子女小學畢業生升初中須到廬山管理局統一報名,提交九江市城區中(小)學校就讀審批表、下遷單位幹部職工或下遷居民身份證明、全國統一的電子學籍表、居民及子女廬山戶口簿、九江市城區房產證或廬山新城居住情況證明,由廬山管理局收集所有初審合格的材料及申請人名單,報送市中招辦複審,對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由市中招辦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統一安排入學。廬山下遷居民子女初中升高中統一到廬山管理局報名,經廬山管理局初審、市中招辦複審符合條件的學生享受與城區戶籍學生同等待遇。

(三)2020年全面運用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健全和完善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平臺,實現考生報名、志願填報、考務管理、計劃管理、錄取管理、數據統計上報等招生錄取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全過程納入統一管理,切實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正,確保高中階段教育協調可持續發展。

(四)初中、普通高中學校和學籍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中招部門提供的錄取庫名單辦理初一、高一新生學籍,不得為未報到的學生辦理學籍。凡無正式學籍的初中生(正常轉學、休學除外),中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並不得報考重點高中。各校違規私收的高一新生,將嚴格按照《江西省2020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對違規私收學生的學校,將依據省、市招生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經市教育局批准招生的民辦學校可面向全市招收初中、高中學生,在報名工作開始前各民辦學校必須向當地中招辦報送招生方案並向社會公佈經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在學校所屬地報名參加中考,並嚴格按當地招生規定錄取。

(六)軍人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報考中等學校,按照《關於印發〈江西省九江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政聯〔2013〕1號)具體規定執行。

(七)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贛公字〔2018〕58號)具體規定執行。

(八)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參照《關於印發〈江西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贛應急字〔2019〕49號)具體規定執行。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參照《關於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教育關心關愛工作的通知》(贛教辦字〔2020〕2號)具體規定執行

(十)中考中招改革實驗區的優惠加分辦法按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其它省定優惠加分政策按照《江西省2020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外來我市投資及落戶企業人員子女入學,享受城區居民子女入學同等待遇,義務教育階段由當地中招辦按學籍管理規定統一安排入學。

(十二)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教育局等部門九江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九府廳發〔2004〕50號)和九江市教育局《關於落實〈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的通知》(九教發〔2015〕110號)等相關規定辦理,統一由當地中招辦進行審核,合格後安排到相關學校就讀。

(十三)在組織中考報名工作中,凡未經當地中招辦審核批准,各招生學校不得擅自發放招生宣傳材料,不得到生源學校面向家長和學生進行與招生有關的演講宣傳。各學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報考志願,嚴禁以各種理由限制本校初中畢業生報考其他學校,嚴禁為追求升學率剝奪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嚴禁以任何理由允許未完成初中三年學歷教育的學生參加中考,嚴禁以高中招生改革為名,擅自發布招生廣告,甚至私自組織升學考試、承諾學生可以提前錄取等。嚴厲打擊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詐行為,嚴禁各招生學校發佈虛假招生廣告,嚴禁學校為招攬生源進行有償招生。對上述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

四、招生紀律

(一)招生是一項政策性強、牽涉面廣的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管理,嚴肅招生紀律,核准招生計劃。各招生單位和全體招生人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自覺遵守招生紀律,堅持招生工作原則,廉潔自律,抵制不正之風。要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堅持六公開原則(即: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工作程序公開,諮詢服務公開,投訴舉報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學校要做好政策宣傳工作,開好家長會,在指導考生、家長填志願時,不能誘導、包辦或擅自更改考生志願。堅決維護招生政策及招生計劃的嚴肅性,所有招生學校(含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管理。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招收已經錄取他校的學生,不得以舉辦實驗班為名,違規提前招收或承諾招收未完成義務教育的學生。嚴禁超計劃、降分數、超收費標準招生。嚴格公參民學校招生管理,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對未按當地招生部門錄取私自擇校的學生,不得給予辦理學籍註冊或轉接。各中小學招收的一年級新生,一律不得考試編班,嚴格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執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強化招生管理,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公辦普通高中不得佔用學校正常的教育資源舉辦高中畢業生復讀班,也不得招收高中畢業生插班復讀。

(三)嚴格遵守教育部關於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十項嚴禁”紀律(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從嚴治理學校在招生辦學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

五、做好中考中招改革實驗區的考試與招生工作

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關鍵環節。2020年,我市濂溪區、廬山市、德安縣、彭澤縣、湖口縣、共青城市繼續實施基礎教育課改實驗區的考試與招生制度改革。各實驗區要充分調查研究,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加大宣傳力度,認真擬定並實施好改革方案,認真總結經驗,確保試點工作平穩有序的推進。各縣(市、區)也要認真組織學習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凡未進入試驗的縣(市、區)要按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切實做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為下一步的改革奠定基礎。

本文未盡事宜,按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九江市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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