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党委部署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月28日,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部署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指导要求上来,切实把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细抓实。要按照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的定位,结合大整顿活动,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力保障疫情期间队伍始终处于秩序正规、纪律严明、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十五个严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组织、参与公款旅游,严禁公款接待非执行公务人员,严禁党员干部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指使或接受下属单位吃住行游等,严禁组织、参与公款吃喝;严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参与赌博敛财,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提货券、微信红包,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类谋取私利,严禁以婚丧喜庆名义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组织、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持续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把反对和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监督重要任务,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问责。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必须严肃问责和可以容错纠错的情形区分开来,积极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五一”“端午”期间易发多发“节日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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