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毒販領刑,最高判刑15年

9名毒販領刑,最高判刑15年

為了嚴厲遏制毒品犯罪,提高全民自覺抵制毒品的意識,全面貫徹落實市禁毒委"禁毒百日攻堅"專項工作,按照市中院的統一部署,在“6·26” 國際禁毒日到來前夕,在朔城區公安分局看守所,朔城區法院依法對5起涉毒案件進行集中宣判。

9名毒販領刑,最高判刑15年

4月28日上午9時,隨著一聲清脆響亮的法槌聲,審判長宣佈對劉某紅、朱某卿等5案9名被告人販賣毒品案正式開庭宣判。法院審理查明,劉某紅、朱某卿等9名被告人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法規,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販賣,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照法律規定並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九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十五年不等刑期,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至20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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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判決

被告人劉某紅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被告人朱某卿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被告人吳某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

被告人吳某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被告人溫某豔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被告人陳某羅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被告人張某東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被告人李某武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被告人王某小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9名毒販領刑,最高判刑15年

宣判當天,考慮到疫情影響及宣判場所的特殊性,為了加強集中公開宣判的法律震懾效果,朔城區法院在法院微信、微博、抖音等平臺公開宣判情況,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進行禁毒宣傳,廣泛發動全社會力量參與禁毒鬥爭,培養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及禁毒、防毒意識,打起精神,提升能力,再掀禁毒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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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朔城區法院將繼續保持對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嚴厲打擊毒品犯罪;並通過多種宣傳方式加強禁毒宣傳教育、震懾毒品犯罪,維護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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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李世傑接受採訪

“毒品是社會的“大毒瘤”之一,不僅能讓人傾家蕩產,也能侵蝕一個人的思想,讓人走上不法之路。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而且受吸毒人員數量不斷攀升,毒品暴利的日趨嚴重以及其它一些消極因素的影響,使得當前的禁毒工作十分嚴峻。在這種情況下,朔城區人民法院依然牢牢把握國家禁毒工作大局,堅持以審判為中心,嚴把誠信、價值以及正義觀,牢牢把握在案事實、證據,全面準確執行國家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刑事政策,依法嚴懲犯罪,切實保障人權,維護司法公正。在疫情防控期間,朔城區法院聯合看守所、區檢察院採取集中宣判的方式,將庭審開進看守所,減少人員聚集和流動,確保疫情防控和審判質效兩不誤。今天,在朔城區看守所臨時法庭集中宣判了5案9人涉毒案件。今後,在下一階段我們將依然牢牢把握大局,堅持以服務刑事審判為工作中心,繼續從嚴從快懲處涉毒案件犯罪,為努力打造高質量轉型發展的 '幸福之城、首善之區' 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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