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維修資金使用(三萬以下)審批權下放至街道試運行

星沙時報訊(記者 熊冰俏 通訊員 章立)為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方便業主申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今年1月1日起,長沙縣住建局下放維修資金使用(三萬以下)審批權限至星沙、泉塘、湘龍三個街道辦事處進行試點。

據瞭解,下放初期,縣住建局組織各街道物業專職社工開展了政策法規、維修資金系統、使用項目實例處理及檔案管理等培訓學習,同時積極答覆、解決各街道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定時派人現場指導。該權限下放後,業主、業委會、物業企業可在所屬街道申請,維修資金(三萬以下)一般、應急使用將由專職社工直接受理、審核、協調,業主申請使用時將更加方便快捷,基本實現“馬上辦、就近辦”。

截至發稿前,物業維修資金管理系統已延升至星沙、泉塘、湘龍三個街道,相關用戶手冊(街道社區版)已發放到位。“後續我們將對維修資金使用(三萬以下)工作繼續進行指導、監督,確保下放工作有序進行,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實發揮維修資金在保障民生、提升群眾居住條件和環境等方面應有的作用,積極構建和諧社會,努力建設宜居生態長沙縣。”縣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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