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設賭場致多人交叉感染福建古田一被告人獲刑一年

 

  4月28日,福建省古田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間開設賭場案,以開設賭場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2萬元。這是福建省宣判的首例疫情防控期間開設賭場案。

  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29日間,被告人林某在古田縣城西街道六一四路其經營的某農藥店內,組織數十人以打麻將、撲克牌的方式進行賭博,從中抽頭漁利共計人民幣1.1萬元。林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仍聚眾賭博,致多人因聚集交叉感染新冠病毒,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20年2月28日,被告人林某主動到古田縣公安局投案並退出違法所得。

  古田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組織多人進行賭博活動,從中抽頭漁利,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林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不顧防控大局,仍開設賭場聚眾賭博,致多人因聚集交叉感染新冠病毒,社會影響惡劣,依法應從重處罰。鑑於其有自首、認罪認罰、退出違法所得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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