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有權拆除違法建築?

一、在耕地上的違法建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二、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的違法建築

1、在城市、鎮規劃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2、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鄉、鎮人民政府。


誰才有權拆除違法建築?


三、街道辦是否有強行拆除違法建築?

根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十八條:“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個街道,管理機構為街道辦事處,作為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派出機關。”、《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等規定,區政府派出機關的街道辦事處不屬於鄉、鎮人民政府,不能依照城鄉規劃法賦予鄉鎮的職權履行法定職責。


誰才有權拆除違法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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