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我的案件為什麼還不開庭?

律師,我的案件為什麼還不開庭?

每位律師都遇到過客戶這樣的“質問”:“我的案子為什麼還不開庭?”“怎麼還不判決?”

無論多麼耐心、多麼大牌的律師,都可能對這個簡單的問題“愛莫能助”。

因為,開庭or不開庭,不是律師說了算,而是由承辦法官根據其工作安排、排庭時間而決定。

大家可能又有了疑問:“久拖不決,難道就沒辦法啦?”

當然——有!俗話說,“辦法總比問題多”嘛。

律師,我的案件為什麼還不開庭?

一、民事案件法定審理期限

但是,在介紹方式方法之前,有必要先介紹一下關於民事案件審理期限的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看到這裡,大家不要高興的太早喲,不要把這條規定當作“尚方寶劍”,冒失失地去找法官“理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審限,是指從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鑑定期間、雙方當事人和解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

也就是說,不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經批准延長,而且很多事項是不計入審理期限的:包括“公告期間、鑑定期間、雙方當事人和解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

律師,我的案件為什麼還不開庭?

二、避免案件超期的“神操作”

尤其“雙方當事人和解期間

”不計入審理期限,用起來是極好的,也是合法合規的。

因為,這一條隱藏著避免案件超過法定審限的“神操作”。

1、“神操作NO.1”

偶爾參加庭審的人很少注意到,庭審結束時,法官經常很輕描淡寫的詢問雙方當事人:“好,今天就到這兒。能不能調解呀?都回去考慮考慮,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調,有什麼情況給我打電話,……”。

然後,庭審筆錄簽字。如果當庭雙方對抗不是太激烈,筆錄上還會出現“雙方庭後協商”,云云。

那麼,這時“雙方當事人和解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的規定,就發揮作用了。

2、“神操作NO.2”

這還好,畢竟案件開了一次庭,當事人也算正式對簿公堂了。還有一種情況,現在很多法院立案時要求籤同意“訴前調解”,否則立案交費比較困難,“訴調”儼然已成正式開庭審理的前置程序。這和案件多、工作量大、提高調解率、實現定紛止爭等各項合理考慮有密切關係,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無可厚非。

但是從當事人急切開庭、取得判決的角度考慮,可能就會受到影響。要知道,“訴調”屬於和解/調解的過程,“訴調”不是正式立案的,自然也不會計入法律規定的審限。

結果,“訴調”了兩三個月或者更長,如果沒成功,才會通知當事人:“交訴訟費吧”。

至此,恭喜你!正式立上案了!!

然後——然後呢——然後參照“神操作NO.1”

律師,我的案件為什麼還不開庭?

三、“怎麼辦?!”

正如前述,這是合法合規,有客觀原因,並且對最終解決糾紛、定紛止爭等是具有積極作用的。但是,如果咱們是個急性子,真等不及,再等下去就嚴重影響了生活質量和幸福感的,可以選擇如下合法、理智方式維護權益:

1、方法一:(建議指數:★★★★★)

作為當事人,平心靜氣地、和藹可親地、楚楚可憐地、溫文爾雅地、有理有據地、不卑不吭地,直接給法官打電話或者約好時間見面,提出儘快開庭的請求(特別提示:不是“要求”)。

2、方法二:(建議指數:★★★★★)

電話沒人接怎麼辦?見不到人怎麼辦?

寫信!EMS郵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規定,郵政才是合法承辦信函郵寄業務的經營主體)。

督促開庭、判決的信函,可借鑑如下模板:

律師,我的案件為什麼還不開庭?

3、方法三:(建議指數:★)

信寫了,寄了,石沉大海,電話仍然沒人接,仍然見不到人,案件仍然沒有任何音訊,怎麼辦?

一般每個法院都有庭長接待日,可以查詢一下接待時間,及時到法院信訪辦公室或者庭長接待室反映和了解情況,懇請通知承辦法官、安排開庭。

因為這種辦法相當於投訴,可能影響和諧,建議慎重。

畢竟,法官承辦案件多,確實忙,不是故意拖延,相互理解一下總是好的 。

4、方法四:(建議指數:☆)

去“上訪”?動靜太大!堅決不能!有沒有更簡便的方法?

有!網絡投訴!

在審理過程中,當事人發現存在違法、違紀的,可以在中國法院網上(網址:

http://liuyan.chinacourt.org/user/member/login.html

),可以依法“快速留言”,也可以依法給"院長信箱"([email protected])發E-MAIL.

友情提示:不要捏造事實,不要汙衊,更不要辱罵,否則構成違法,甚至犯罪。因此,務必要依法合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

四、結語

當你因為自己案子久拖不決時,不妨默唸 休尼特曾說過的一句話:“正義從來不會缺席,只會遲到”!多一份耐心等待。

當您因自己案子久拖不決時,就耐不住,想投訴時,律師很理解,因為“公正在法律中的第二層涵義是指效率”( )。

無論您如何選擇維權,都不要衝動,都要有禮有據有節依法。

更不要懷疑您聘請的律師,因為您的律師比你更盼望開庭、判決、結案,只是律師無權安排開庭時間和案件進度。

我們一起努力吧,為了公平正義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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