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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現將2020年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招錄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2020年應屆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到40週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所在的同一招錄機關或用人單位,不能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迴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錄職位。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含市級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工作之後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5月。

二、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錄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招錄職位表和有關部門發佈的招錄簡章,報考者可以通過“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https://www.dtdjzx.gov.cn/)和“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查詢。

報考者對招錄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迴避情形、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諮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繫。招錄機關的諮詢電話可以通過招錄職位表查詢。

(二)網上報名

報名主要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可以通過“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錄用公務員專欄”的“考生報名平臺”登陸報名,也可以直接登錄山東省2020年度公務員招錄考生報名平臺(http://182.92.48.100/sddgkks2020)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者可在2020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者只能在全省範圍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可於2020年5月7日11:00至5月13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建立報名容缺機制,暫未取得招錄職位要求的資格資質證書的,經報考者本人作出能夠在資格資質審核截止時間前提供資格資質證書的承諾後,可以先報名考試;在資格資質審核截止時間前未能提供資格資質證書的,由招錄機關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網上繳費確認。招錄機關於2020年5月13日16:00前完成資格初審工作。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後,應於2020年5月7日11:00至5月14日16:00登錄報名平臺進行網上繳費確認。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確認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報考者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當按指定的時間和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

4.網上打印報名資料和准考證。報名繳費成功後,報考者應及時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等報名資料(在面試前資格審查時提供),簽署《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並於指定時間登錄報名平臺打印筆試准考證。准考證打印時間,另行發佈公告。筆試准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階段。

5.錄用計劃核減及職位改報。最終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錄用計劃。人才緊缺職位和重點扶持區域的省屬基層單位招錄職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到2:1。

核減和取消錄用計劃的情況,在“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和“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上公佈。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報考者,經本人同意,可按規定改報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報考者在整個招錄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繫招錄機關變更聯繫電話,以免錯失錄用機會。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內容。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分級原則。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申論試卷分為A類和B類。省級機關的職位,使用申論A類試卷;省屬基層單位的職位,使用申論B類試卷。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設置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報考者須參加招錄機關組織的相應專業科目考試。

2.時間地點。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和專業科目筆試時間,另行發佈公告。

公共科目筆試在全省各市設置考點。報考者在報名時選擇考點城市,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閱卷結束後,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報考者的筆試成績。有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規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筆試成績。其中,外語等特殊職位的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分別佔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職位的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分別佔40%、30%、30%的比例合成。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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