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森林防火獎懲辦法!2020“安全月”將於5月6日啟動

4月30日,青島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青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聯合青島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佈《青島市2020年“安全月”活動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確,為抓好企業復工復產、旅遊旺季安全監管、汛期安全生產和森林防火等重點工作,將於5月6日—5月31日組織開展油庫、棉花倉儲及森林防火等方面的集中整治,同時將修訂安全生產和森林防火獎懲辦法,採取刑事追責、公益訴訟、物質獎懲等辦法,壓實責任,防止事故發生。

此次“安全月”活動分六個活動進行。開展領導帶隊督導檢查活動。各級政府領導和專業委員會負責同志帶隊,深入分管行業領域督導檢查安全生產和森林防火工作。持續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活動。對照所列綜合整治重點、危險化學品行業整治重點和其它行業領域整治重點,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開展大交叉大聯合執法(檢查)活動。5月份分兩個階段,採取區(市)交叉、部門聯合和部門自查三種形式,在全市各行業領域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交叉大聯合執法(檢查)活動,對集中整治進行“回頭看”,檢驗集中整治成效。開展油庫、棉花倉儲等物資專項檢查活動。針對危化品、易燃物資生產量、庫存量、進口量齊增“三碰頭”和氣溫升高等帶來的安全風險,對油氣儲備基地、臨時儲油區、危化品儲罐、棉花倉儲等重點區域、部位,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逐一落實安全包保責任並掛牌公示,組織專家現場檢查指導,分級分類落實管理措施。開展森林防火明查暗訪活動。採取“四不兩直”方式,深入基層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巡查和督導工作。利用視頻監控、高山瞭望、地面巡護和衛星監測等各種監測手段,全方位、全時段監測火情,確保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修訂安全生產和森林防火獎懲辦法,對安全生產亡人責任事故和森林火災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採取刑事追責、公益訴訟、物質獎懲等辦法,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防止事故發生。

此次“安全月”活動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部門間的聯合會商、信息共享、協調聯動,及時發佈暴雨、雷電、大風、森林火險等預警預報信息,紮實做好災害性天氣、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和人流車流監測等工作,確保一旦有事能夠隨時處置,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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