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出重拳,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及促进市场继续繁荣

义乌:出重拳,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及促进市场继续繁荣


义乌:出重拳,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及促进市场继续繁荣


义乌:出重拳,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及促进市场继续繁荣


近日,义乌市委、市政度连续出台两个文件,全面支持企业和市场走出疫情的影响,进而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市场交易,抢先完成经济的v形反转。具体内容如下:


中共义乌市委 义乌市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市场发展的六条意见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稳外贸,扩大消费需求,助力市场渡过难关,经研究,制定以下意见。

一、精准帮扶外贸企业。对2019年一般贸易出口额超500万美元,且2020年一季度一般贸易出口额降幅超过15%的外贸企业和省级海外仓企业,按2020年一季度一般贸易出口额的1%进行“去库存”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市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发放消费券,用于本地消费者(含在义外地籍人员)在全市符合条件的线下实体商家使用,动员国企、全市商家推出配套促销让利活动,形成促消费合力。

三、支持拓展线上市场。商城集团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鼓励市场经营户、外贸、物流等主体通过中国小商品城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业务。对帮助义乌市场经营户、企业拓展“网红”直播线上销售额超500万元的服务机构,按累计销售额的1%进行奖励,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自行开发平台举办且参展企业200家(含)以上的线上展会,按参展企业数量给予主办方每家1500元的奖励,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2019年一般贸易出口额超500万美元企业参加目录内线上展会的,给予展位费80%的补助。

四、拓宽国际航空物流通道。对开通从义乌机场始飞的航空货运临时包机中方承运企业,给予亚洲航线10万元/架次、欧美航线50万元/架次的奖励。对通过义乌机场异地货站通关放行、新开通货运临时包机运输的货物,给予承运企业1元/公斤的奖励。

五、降低市场经营户成本。落实减免国有企业所属市场2个月商位使用费。推出“无还本续贷”业务,市场经营户商位质押到期后,在保持质押额度不变的基础上无需还本直接办理质押续贷业务。通过集体土地挂牌出让等方式支持国有企业建设临时仓储100亩,为市场经营户提供仓储服务,争取年内投入使用。免除4月1日至9月30日国有企业所属市场地面停车费。

六、拓宽市场销售渠道。组织开展国内采购商招引,结合招引过程中新挖掘的各类资源,同步在重点城市和上下游二级市场举办“市场万里行”活动,招引国内采购商10万名以上,举办对接会20场以上,新品发布会30场以上,网红直播1万场以上。拓展义乌好货进商超模式,年内布局义乌好货旗舰店3家以上,新增义乌好货渠道合作、加盟、直营店300家以上,爱喜猫国内销售合作网点300家以上。加快提升经营户贸易能力,年内开展拓展线上销售、贸易风险防范等各类培训500场以上,受众10万人次以上,全年培训5000名以上商户主播。

除明确有时间期限外,本意见适用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场主办方负责组织实施。我市之前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中央、省制定实施的政策,义乌市遵照执行,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中共义乌市委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中共义乌市委 义乌市人民政府

关于帮扶企业渡过难关的六条意见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为帮助企业对抗疫情,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渡过难关,经研究,制定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受疫情影响造成生产困难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含D类);

(二)受疫情影响明显的规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义乌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

(三)产业链上的重要节点企业;

(四)其他经认定需重点帮扶企业。

上述企业均不含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且需满足信用良好要求,实行企业清单制,分批次认定,具体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具体政策

(一)开展稳岗培训。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按培训完成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次800元的培训补贴,本年度内每人可参加3次不同岗位的培训。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政府另行安排。

(二)开展“稳岗贷”业务。银行按清单内企业缴纳社保员工数人均5万的额度,给予新增流动性贷款,额度上限为1亿元,年化利率按不高于优惠利率(LPR+30BP)执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可由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按0.5%执行。

(三)2个月“零利息”政策扩面。基础利率“零利息”优惠政策向清单企业扩面,银行机构按贷款基础利率(LPR)给予不少于1个月利息额度的优惠或全年执行贷款不高于优惠利率(LPR+30BP),政府再按1个月基础利率(LPR)利息额度给予企业贴息。

(四)缓息6个月。上年度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清单内企业或其他需重点帮扶的企业,可向银行机构申请延缓6个月付息。

(五)社保补助5个月。对清单内未享受5个月社保免缴政策的企业,按其在2—6月(所属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总额(单位缴纳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六)实施一企一策。建立个性化菜单,为清单内企业提供政银企“一企一策”支持方案。

三、适用时间

除明确有时间期限外,本意见适用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之前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中央、省制定实施的政策,义乌市遵照执行。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各相关单位按此意见制定实施细则。


中共义乌市委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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