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林業局全面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森林法》

寶雞市林業局全面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森林法》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已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19年12月28日修訂通過,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為全面宣傳、準確理解掌握新修訂《森林法》精神、原則要求,確保新森林法全面貫徹實施,近期,按照省林業局宣傳落實新

修訂森林法方案要求,市林業局制定了我市宣傳活動方案,要求全市各縣(區)林業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林業法律法規。

一是加強傳媒宣傳造勢。要求全市各級林業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各種途徑,宣傳新修訂《森林法》,提高公眾對法律的知曉率,要用活用好市林業信息網、微信、微博、今日頭條等新媒體平臺,進一步加強與教育、新聞、學校等部門的溝通配合,廣泛宣傳新修訂《森林法》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新修訂的條款等,使幹部群眾特別是廣大林農,熟悉瞭解新修訂《森林法》內容和精神,保護好自身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二是開展學法用法培訓。

要求全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市林業局局屬各單位,要抓緊學習學習貫徹及安排部署,原原本本的新法,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通過專題培訓、法律解讀、法制講座等形式,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使廣大幹部職工能儘快熟悉新法,學會準確運用新法,增強學法用法的自覺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是開展法律知識“三進”活動。充分利用深入縣區督查、調研等工作時機,對全市重點林業企業、重點林業縣開展普法宣傳,不斷擴大宣傳面,要求各縣區要做到“村口、路口、家門口”宣傳全覆蓋,進一步提高知曉率,增強履行法律、法規自覺性。同時,加強與教育主管部門的對接溝通,積極推行保護森林、溼地、保護野生動植物的科普宣講和生態保護文明實踐進校園活動,提高未成年人生態保護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注林業、關注生態環境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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