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四巨头联手!“阿京腾百”商标全部不予注册

为了“傍名牌”,市场上的不少人总能另辟蹊径,想出成千上万种“走捷径”的方式方法。2019年,“阿京腾百”商标一经爆出,也是让大家见识到了“搭便车”的新高度。

互联网四巨头联手!“阿京腾百”商标全部不予注册

乍看“阿京腾百”这一商标,好像没什么毛病,此前也没有在先近似的商标,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阿京腾百”商标正是通过裁剪拼凑了我国四家知名企业,阿里、京东、腾讯和百度的首字而形成的商标名称,并且该商标还被申请人——广东梅州某公司一气呵成的注册了全类商标。

互联网四巨头联手!“阿京腾百”商标全部不予注册

互联网四巨头联手!“阿京腾百”商标全部不予注册

考虑到如果“阿京腾百”商标成功注册,并在市场上使用,将严重影响阿里、京东、腾讯、百度四家的品牌形象,因此,互联网四巨头很快就组成了“维权联盟”,共同针对45件“阿京腾百”商标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申请!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也给出了“阿京腾百”商标的异议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


1、异议人(阿里、京东、腾讯和百度)为我国四家世界级互联网知名企业,“阿里”、“京东”、“腾讯”、“百度”是四个异议人的简称,也是异议人长期使用的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被异议商标由异议人简称(商标)的首字组合而成,经查,被异议人同时在45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阿京腾百”商标,且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具有合理的使用意图。

因此,国家知识产权认为被异议人具有不正当利用异议人市场声誉的故意,其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不应予以核准。

互联网四巨头联手!“阿京腾百”商标全部不予注册

历时一年零六个月,“阿京腾百”商标异议案所涉及的45件商标,全部不予核准注册。

本案中,“阿京腾百”这件商标在申请之后,就已经被蓄意炒作了一番,而从炒作之中,我们也能察觉出被异议人制造营销噱头,碰瓷互联网四巨头的故意,而吸引公众关注的行为本身也容易对公共秩序、营商文化、社会道德风尚产生不良影响。

互联网四巨头联手!“阿京腾百”商标全部不予注册

本案的裁决,让我们看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西知在此也建议那些企图“傍名牌”的人,与其绞尽脑汁碰瓷名牌,不如将发散思维用到自身品牌建设之中,毕竟,脚踏实地做品牌才是王道。同时,还应树立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迅速采取法律措施,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西南知识产权集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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