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起網紅違約案件中,吃虧的99%都是MCN機構

2019年5月24日,英雄聯盟電子競技賽事冠軍隊伍IG打野選手Ning與前女友戀情破裂微博引爆電競圈,此前建立起來的贏了世界賽就結婚的“好男人”形象一夕崩塌。加之被爆劈腿,Ning的人設崩塌事件使其背後的俱樂部處於風口浪尖。

近年來,紅人人設崩塌事件屢見不鮮。因紅人的不當行為導致公司遭受鉅額損失的情況也頻頻發生,嚴重的甚至會觸發紅人違約條款,而且我們發現數百起網紅違約案件中,吃虧的99%都是MCN機構。

正因為如此,本文將通過兩例紅人違約的事實,和筆者所瞭解MCN機構現行的商業模式解讀,總結出8個操作要點,力求為MCN機構在面臨紅人違約的情況下找到一條更好的維權之道。

數百起網紅違約案件中,吃虧的99%都是MCN機構

一、紅人行為不當,公司鉅款買單

2018年鬥魚一手捧紅“鬥魚一哥”盧本偉,當年6月,盧本偉的商業估值為1.8億。但其因在Steam遊戲“吃雞”中公然開掛被中央電視臺點名批評,同時被平臺封殺。僅僅半年時間,盧本偉商業估值便降到6000萬。鬥魚在這個合作中損失慘重。

2019年,直播平臺虎牙以5000萬的天價簽約金簽約抖音一姐莉哥。在虎牙開播後,其因公開明碼標價賣微信好友位、在直播中戲唱國歌等行為,公然違反直播規定,被各大平臺永久封殺。從開播到被封殺尚未滿1個月,虎牙為此損失超5000萬元。

以上知名事件中,公司都因為紅人的不當行為而遭受了鉅額的損失。究其根本,公司要為紅人行為買單的原因和其商業模式是分不開的。

數百起網紅違約案件中,吃虧的99%都是MCN機構

以一個帶貨型MCN機構為例。培養一個網紅,主要經過選人、面試、培養、推廣、變現這五個階段。大部分紅人從素人選拔到成為小有名氣的網絡紅人,都是經過千挑萬選的,經筆者和一些MCN機構溝通後瞭解到,平均接觸2250人才有1個人能夠通過面試正式進入後續培養環節。

而在培養、推廣階段,為紅人打造人設,通過流量平臺進行吸粉、推廣也是需要花費鉅額成本。以虎牙為例,根據(2018)粵01民終13951號判決書顯示,虎牙直播作為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歡聚時代”旗下的直播平臺,其單用戶估值高達201.23元/戶。而在虎牙平臺內,一個小有名氣的主播的粉絲數量也是以幾十萬計的。

數百起網紅違約案件中,吃虧的99%都是MCN機構

MCN機構為紅人培養的費用往往都是以幾十、上百萬計,即便如此,在培養的眾多網紅中,能夠成名並給公司帶來收益的也僅在少數,所以MCN機構都會和紅人約定一個比較穩定的合同期,期望以未來的預期收入覆蓋前期的投入。

一旦紅人出現不當行為導致粉絲數量的流失,MCN機構的前期投入所對應的紅人價值就會大幅度縮水。更有甚者,紅人直接違約脫離MCN機構,MCN機構為尋求機會成本,廣泛培養素人的投入是沒辦法進行主張的,僅能針對該違約紅人的前期投入和違約金等進行損失的主張。

數百起網紅違約案件中,吃虧的99%都是MCN機構

△注:節選部分數據

但是法院對於違約金的支持比例和金額相對較低。MCN機構的利益比較難被保障。


二、天價違約金背後,機構依舊處於虧損狀態

數百起網紅違約案件中,吃虧的99%都是MCN機構

儘管在行業內的違約金主張支持率普遍不高的情況下,以上3個案例還是獲得了一個比較高額的違約支持。但看似天價違約金背後,MCN機構依舊可能面臨虧損的現實。

以知名英雄聯盟玩家PDD為例,在鬥魚復出的首次開播,1小時便創下了2000萬禮物流水的記錄。按照平臺和主播的分成規則,平臺當日便能獲得數千萬的收益。以PDD的人氣,假設單日禮物收入只有200萬,雙方的合同僅剩3年履行期,平臺的收入也是以億計算的。

但是,像PDD這類大主播,平臺每年需要付出的成本金額也不可小視,僅簽約費一項每年就會花掉上千萬元。如果這類大主播違約,平臺實際支出的培養、簽約費和合同的預期收入等損失,僅靠幾千萬的違約金也是沒法彌補的。

更不用說一些剛剛給MCN機構帶來盈利就跳槽離開的紅人,其違約行為給MCN機構帶來的損失不僅僅是金錢上的,更是對其商業模式徹底的破壞。那麼,如何降低其中的風險,最大程度保護商業模式穩定就成了MCN機構運行過程中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

三、事先的合同安排和事後維權操作要點

筆者從自身實際操作過的案例和已有判例出發,通過事先的合同安排、事後維權操作要點的解讀,歸納和總結了以下幾點的方法,希望幫助企業一定程度上的降低網紅商業模式下的風險。

01、事先的合同安排

(一)合理的利潤分成制度

MCN機構在簽約紅人時,應當充分考量當前的業務類型以及紅人在業務領域的地位。對於在業務領域中已經有一定知名度的紅人,和尚未發掘,由公司一手打造的素人,其所享有的利潤分成顯然不能一概視之。

對於具備較高知名度,自身流量過硬的紅人,應當側重於穩定分配。而相對於公司挖掘培養的素人,則應當側重於成長性分配。同時,在司法實踐中,合理的利潤分配也是損失認定、違約金認定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權利義務的合理劃分,合理限度內限制紅人一定的個人自主行為

合同中最有效的制約方式莫過於權利義務的設定。

不合理的權利義務設定更容易引發紅人的解約意願,公司應當根據自身所掌握的資源、紅人在圈中的地位等因素,對業務承接、雙方話語權的比重、紅人日常行為等進行明確,以便於更加合理的溝通,降低紅人的牴觸心理,增進雙方的感情鏈接。

但是有一些原則性問題公司是不能讓步的。比方說公司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簽約的排他性條款,即紅人的所有演藝行為應當通過公司進行,紅人不得在未徵得公司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私下接觸並與任意第三方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合作。

(三)不同類型的紅人合同側重點有所不同

不同的業務類型。 對應的商業模式有所不同,所以公司應當根據不同的業務領域在合同中設定具有側重點的條款。

舉個例子:

針對直播類紅人,合同條款應當更加註重直播時長、直播內容、直播形象的設置;

針對廣告推廣類紅人,合同條款應當更加側重廣告數量、廣告用語、發佈頻次等內容的設置;

針對帶貨類紅人,其SNS賬號的歸屬、使用、封禁、解封則會成為合同條款更加側重的部分;

針對顏值、風格類紅人,合同條款則應當更加關注紅人外觀和風格的設置。

如因形象定位及可能代言洗髮水、化妝品、保健品等與外表形象有密切關係的品牌及產品時,還應當明確紅人不得擅自改變自己的膚色、面容、髮型、體型等形象和風格。

(四)違約責任

只有將違約責任以條款的形式明確下來,公司的權利才有獲得相應保障的可能。

以筆者接觸過案例來看,大量紅人在違約後往往會選擇先向公司提出解約。所以公司要做的就是在簽約時,明確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條件,尤其是單方無責任解除合同的情形,然後在具體條款之外再設置一個兜底條款。

對於紅人單方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建議區分一般違反義務和嚴重違反義務。對於一般違反義務,建議以次數的形式將行為加入違約責任中,應分別明確單次行為、多次行為和累計行為對應的後果。

同時,還建議公司在合同中設置一定的道德條款,並結合計次的方式對因紅人人設崩塌引起的違約進行規制。

除了上述設定,違約條款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對違約金額的設定,常見的方式有以下4種:

1)直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賠償數額,最為常見;

2)約定違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3)同時約定違約金額及損失賠償計算方法,以較高者為準;

4)約定賠償公司全部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

以上四種方式的,從客觀上講各有利弊,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但是在實踐過程中,公司需儘量保存紅人的收益分配材料、推廣成本證明材料、紅人在第三方的簽約材料,以及相關第三方的審計、鑑定材料等材料,以便在進行最終維權時,在金額方面獲得更大的支持。

02、違約發生後的訴訟/仲裁維權

紅人違約後如果沒辦法及時通過談判和解,在面臨持續發生的違約損失及商業模式風險,往往提起仲裁/訴訟是保護企業權益的最後屏障。

訴訟中想要使訴請獲得法院支持,筆者給予企業的4點如下建議:

1)合同違約責任明確、違約金計算方式明確

結合對於合同的設置,公司首先就是要在合同中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合同關係是訴訟的基礎,是法院最終判決的支持來源。

2)商業模式和行業特點論證

由於互聯網行業本身的新穎性以及其“流量為王”的特性,公司在訴訟中通常需要針對新型模式向法官詳盡闡述,以便法官理解其中內在邏輯,筆者建議可以通過可視化的模式進行展示,實踐中杭州地區法官對此是抱著比較包容的態度,同時可視化能夠比較清晰的展示商業邏輯中比較複雜的部分,便於法官理解。

在《江海濤、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網絡服務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中,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是認可了“互聯網企業,以‘用戶為王’、‘流量為王’這一顯著的行業特點。通過了解虎牙平臺的商業模式肯定了“非相對較高的違約金不足以制止違約行為”,最終判決認定了紅人違約,應當承擔天價違約金。

3)紅人收入證明

如果在合約中約定以紅人所獲得報酬為基數計算違約金數額的。公司應當對紅人收入進行舉證,通常建議公司保留各類收入證明,在《江海濤、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網絡服務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中,虎牙公司正是通過實際收益金額的舉證,在違約金金額的主張上,獲得了法院的支持。

4)保全

保全是應對紅人違約的關鍵措施。

筆者所親辦的一些紅人違約案件中,便是通過大量公證、可視化論證方式向法官展示了紅人的違約行為,最終成功申請了行為保全和財產保全,維護了企業的最大利益。

在(2015)鄂武東開執保字第00098號裁定書中,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也出具了一份行為禁令,裁定被告胡凱利不得為第三人蘇州遊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任何第三方提供遊戲解說服務,同時第三人蘇州遊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被告胡凱利作為其遊戲解說人員進行推廣或錄製、使用、發佈(直播或轉播)、播放被告胡凱利的遊戲解說音視頻內容。

及時的保全能夠很大程度上降低紅人違約後的企業損失。

四、結 論


面臨紅人違約的情況,公司需要做兩手準備,通過合理的利潤分配和權利義務設置,針對業務領域和違約責任對合同進行更為細化的安排,並結合商業模式論證、證據保全、保全措施等訴訟手段,以預防和補救兩種方式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利益。

網紅行業,是一個與人打交道的行業,在發展過程中『人』才是核心要素,而合同設置僅僅是對人的行為的約束。作為MCN機構,能否有效的尋找到合適的人,並通過日常維護、合同設置等對紅人進行正確的引導是非常重要的。同時,在紅人發生不當行為後通過危機公關、法律途徑等手段最大程度維護MCN機構商業模式的穩定,也是MCN企業的重要任務。

在當前網紅違約頻發的行業大環境下,面對紅人培養的前期培養成本和機會成本巨大的情況,MCN機構也只有做好以上幾點,才能在紅人違約時最大程度的保護自己。

希望可以給你帶來一些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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