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專票”那些你不知道的事兒
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營改增”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為方便納稅人使用發票,國家稅務總局在營改增後先後對多個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了試點。月銷售額超過3萬(季度9萬)的住宿業、鑑證諮詢業、建築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專用發票的開具範圍
為方便納稅人使用發票,國家稅務總局在營改增後先後對多個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了試點。月銷售額超過3萬(季度9萬)的住宿業、鑑證諮詢業、建築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試點納稅人所開具的專用發票應繳納的稅款,應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將當期開具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或5%徵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銷售情形,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1)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2)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
(3)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4)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5)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如果受贈者為一般納稅人,可根據受贈人的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6)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8)城鎮公共供水企業繳納的水資源稅對應的水費收入,不計徵增值稅,按“不徵稅自來水”項目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專用發票的開具要求
(1)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2)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4)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彙總開具專用發票。彙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專用發票的作廢處理
專用發票的作廢處理有即時作廢和符合條件作廢兩種。
即時作廢是指開具時發現有誤的;符合條件作廢是指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售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符合作廢條件是指同時具有下列情形: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2.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