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报警剥你皮” 袒护性骚扰太嚣张

近日,江西新法制报社记者黄建华发文实名举报“前妻遭上司性骚扰”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举报信显示,受害人熊某是江西某酒企新入职的会计人员,5月3日中午遭公司人事部经理戴某某从背后搂抱、袭胸以及亲脸颊。事发后,熊某的前夫黄建华致电公司董事长朱某某讨说法,结果遭到朱某某的恐吓,“你是找茬吗?我剥你皮”。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一起普通的男上司性骚扰女下属案,因公司老板无原则袒护和嚣张恐吓变得备受关注。之所以说“普通”,是因为案情并不复杂,案发现场有监控视频,案发后涉案男经理还用短信道歉,警方也传唤了涉案男经理,双方都有口供,可谓证据俱全,无法抵赖。

令人遗憾的是,面对受害方的维权,涉案男经理避重就轻,并对警方撒谎;公司老板不仅不处理,反而一味袒护涉嫌性骚扰的男经理:一方面迅速从派出所“捞人”,另一方面用“剥皮”来威胁受害方不要报警。

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后,受害人前夫才以记者身份实名举报。法制记者帮助遭受性骚扰伤害的前妻依法维权,于公于私、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这么做;受到“剥皮”威胁后以记者身份实名举报,也无可厚非。

作为社会一大公害,性骚扰之所以屡惩不绝,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害人有顾虑,不敢站出来依法维权。而受害人的主要顾虑之一,就是迫于对方的淫威。本案就很典型,男上司性骚扰女下属,公司老板又偏袒男上司,受害人熊某之所以没有立即报案,就是因为害怕。

从某种程度上讲,偏袒、包庇性骚扰和性骚扰本身同样可恨、可怕,甚至更可恨、更可怕。企业管理者对性骚扰坚持零容忍,不仅可以保护员工权益不受伤害,还可以树立企业形象,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相反,纵容、袒护性骚扰,既伤害了员工,也伤害了企业,甚至会助长违法犯罪行为。

要知道,性骚扰不只是个人的道德问题,还是严肃的法律问题,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犯罪。本案中,受害方指控涉案男经理涉嫌性骚扰和强奸未遂。而据报道,警方已经调取事发时监控,监控里看得清清楚楚,证明涉案男经理说了谎。这也间接证明受害方的指控并非空穴来风。

作为公司董事长和九江市政协委员,朱某某肆无忌惮地袒护涉案男经理,是太糊涂,还是太嚣张?原则问题不能和稀泥,更不能纵容包庇,否则越不想把事闹大,越容易把事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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