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派出所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2020年4月22日13时30分,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水稻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水稻乡长安4S店外墙西北角,发现一只形似老鹰的受伤幼鸟,无法飞行。

水稻派出所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接警后,民警李军伟带领辅警李世宝等人迅速赶往现场,这只身形似老鹰的幼鸟,右脚受伤,急需救助。通过用手机拍照查阅资料等方式,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只国家级保护动物,为了使这鸟儿得到更好的救治,李军伟联系了开封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经鉴定,该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水稻派出所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救助站的工作人员随即对小鸟进行全面检查,推断其因腿部受伤,严重影响它的飞行能力和觅食能力,才掉落下来。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红隼是一种益鸟,对农业和林业都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如果没有被发现,那么等待它的结果就会死亡。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待红隼痊愈后,便会将其放回大自然。

水稻派出所将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宣传和保护,增强辖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逐渐形成警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的友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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