譙城法院:院領導帶頭辦理疑難複雜案件

  4月20日,譙城區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歷經亳州市兩級法院多次審理的民間借貸案件,在分管民事審判工作的許林副院長的悉心調解下,順利達成和解協議。至此,該案原被告這對堂兄弟長達近三年的矛盾得以化解,兄弟二人也握手言和。

  原告丁某與被告丁某某系堂兄弟,因一筆230萬元的銀行貸款發生糾紛,該案經過一審、二審後,被市中院發回重審。案件發回重審後,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並懷疑對方與案件承辦法官有利害關係,三次申請案件主審法官迴避。考慮到原被告身份關係的特殊性,譙城法院最終確定了由分管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許林法官主審此案。

  許林法官仔細查閱卷宗,又按照當事人的申請調取了雙方在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銀行貸款記錄等,詳細瞭解案情。本案系原告丁某通過其公司從銀行貸款400萬元,其中230萬元轉賬給被告丁某某,丁某某當天出具借條。收到款項後一個月內,丁某某又將該款項轉賬給案外人顏某某,該款項一直未能償還。原告丁某依據民間借貸關係向丁某某主張權利,丁某某辯稱其並非本案案涉款項的實際使用人,不應當承擔還款責任,為此其又要求追加收款人顏某某為第三人參加訴訟,但庭審時第三人顏某某未到庭參加訴訟,致使案情案情進步一複雜化。

  庭審結束後,許林考慮到本案無論如何判決,矛盾都會進一步激化且雙方會面臨親情關係破裂的局面,此案不宜一判了之。於是,許林法官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工作,向各方當事人釋明本案法律關係,明確各方當事人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動之以情,曉知以法。同時,許林結合原被告雙方的親友身份關係,勸導當事人換位思考。經過一番努力,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各級人民法院院庭長辦理案件工作的意見》自試行以來,譙城區法院將院領導帶頭辦案作為一項剛性任務,通過院領導帶頭審理重大、疑難、複雜、新類型案件,充分發揮院領導的示範引領作用,是推行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強化審判職責、提高審判質效的有力舉措。截至4月20日,譙城區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2838件。其中,院庭長結案1382件,佔全院總結案數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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