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南春会兴食品厂生产的会兴腊肠检测出氯霉素,结果为不合格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1号〕。通告显示有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4大类食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情况。

潮州市南春会兴食品厂生产的会兴腊肠检测出氯霉素,结果为不合格

淘宝网潮味老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潮味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潮州市南春会兴食品厂生产的会兴腊肠(中式腊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26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据了解,氯霉素是酰胺醇类抗生素,主要抗菌谱包括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我国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中将氯霉素列为在肉制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肉制品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其抑菌效果好、相对廉价,养殖户在养殖中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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