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内容为公益分享,仅供参考)
2020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项目的计划书填报已经开始,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委 ISIS 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批准通知书中的要求和通用计划书的填报说明认真填写计划书。其中有一些内容大家可以参考:
1.计划书填写中注意点
(一)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
人员变更:如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二)经费预算表及说明:经费预算为直接费用预算,不涉及间接费用。根据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经费预算务必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原则上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尤其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设备费需要特别注意,不符合要求的计划任务书,将不予通过审核。如申请书中有合作研究单位,并且需要向合作研究单位拨款的,必须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模版请联系所在依托单位获取),并且需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中明确外拨金额和预算明细。计划书中的外拨金额不得高于申请书中的外拨金额。有合作研究单位,但不需要向合作研究单位拨款的,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但应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中予以明确。
请在管理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的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有相关针对项目类型),填写并上传。
(三)如果《批准通知书》中没有修改意见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修改意见”栏有明确修改要求,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注:“通讯评审意见”栏的评审意见不作为修改依据)
正文: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如有)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2.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计划书需要依据所在依托单位时间点前提交,
在线提交后请项目负责人随时登录基金信息系统关注审核反馈意见,对于退回修改的,应按要求修改,尽快完成修改提交,务必需要保障审核通过。(二)纸质版计划书(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提交截止时间以所在依托单位时间点位准。电子版计划书经国家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并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计划书之后。
(三)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当保持一致。还特别需要纸质版计划书签字盖章页、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中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须亲笔签字,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还需加盖合作研究单位法人公章。
3.预算编制
首先,关于青年项目,今年开始固定额度,那么如果获批后,又想省事,那就不用改动了,
除非NSFC要求你修改预算。这是最省事的。其次,关于面上项目、地区项目等,一般情况批准的额度会小于申请时的额度,这时,预算就得按照批准的金额完成预算。当然,想省事,那就等比例降低各项目,比如原来面上申请时是60万,结果只批50万,那么你就所有的项目按比例调整。这是最懒的办法,按说一般不会有问题。除非NSFC要求你修改预算。
其他常规问题,整理如下:
一、预算编制支持文件
1.1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1.2 中办 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
1.3 财政部 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
1.4 财政部 基金委《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
1.5 基金委《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5〕34号)
1.6 基金委《关于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5〕47号)
1.7 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
1.8 基金委《项目指南预算编报须知》
以上是科学基金项目预算编制与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供大家参考。
二、常见问题回答
2.1 电脑耗材和办公用品可以预算吗?在哪个科目?
回答:不同科学部,对这个问题,要求似乎不太一样。建议大家去咨询一下单位科管或借鉴以往获批同事的。通常而言,普通的办公电脑和办公用品不允许列支。
2.2 有合作单位,但不外拨资金。在预算说明中还需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等内容吗?是不是在预算说明中,注明不外拨资金就可以了?不外拨资金,协议是不是就不用签订了?
回答:合作研究不外拨资金的,在预算说明中注明。
2.3 劳务费比例范围要求多大?还有不超过15%的限制吗?
回答:从前几年开始,劳务费已经没有固定比例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列,真实合理就行,也别奇高。目前,已经没有不超过15%的限制!
2.4 打印费、复印费、图书费做到“其他支出项”合适还是“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物费"合适?
回答:列入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物费比较合适,或者从间接费用里支出。
2.5 间接费用如何写?
回答:项目申请人只需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不用项目申请人填写。
2.6 各项支出有比例限制吗?
回答:原则上,各项支出没有比例限制!但是,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2.7 请问差旅/会议/国家合作与交流。。。本科目不超过直接经费的10%,不需要提供具体预算测算依据。该如何理解,比如我申请面上直接经费60万,这一项就只能是6万元吗?
回答:不是的。这个地方大家老是理解有误。请认真逐字再读一遍文件表述。注意
的字,是在10%之后,不是之前。所有科目都没有比例限制。这个科目不超10%的可以不说明,超过的要进行预算说明。
2.8 实验室改造维修费在哪里填写?
回答:直接费用里已经不包括这一块内容了,可以与单位协调在间接费用里支出。
2.9 图书在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里面吗?
回答:是的。
2.10 专家咨询费是这样的吗:前两天每天800元,以后每天400元?
回答:按照国家、当地和你单位的规定来。
2.11 间接经费多少比例是归单位,多少比例是课题组使用?
回答:这个没有统一规定,由单位来决定。
来源:解说科研项目、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