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的過客

二十年前為了孩子們,舉家遷到黃州城裡,寄住在城裡的屋簷下,從此也就成了城鄉的過客。

由於我們夫婦仍是農民,又無特長,為了能在城裡完成孩子的學業。夫妻倆人開始擺地攤,賣小菜。我就在附近的菜場裡擺地攤,丈夫用一輛三輪小車,拉著小菜走街串巷去吆喝著。那時是很累,每晚凌晨1一2點必須起床到上十幾里路進菜,還要騎著那輛三輪車去進菜,在天亮之前必須趕回擺好地攤。起初幾年,進菜都是丈夫他採,後來,由於丈夫身體欠安,沒辦法只有我自己去採。採回後一人出攤還要賣菜,並且還要照乎孩子們上學用餐。

現在想起來,那時太艱難了。雖然賣菜也算是一個小商販,可經濟來源卻很微薄。我的丈夫他人雖無大能,但非常節約之人,一家人不必用錢時,堅決不準亂花一分錢,包括孩子的零食也不能買。一切錢節省下來用於孩子們讀書。

終於昐來了倆丫能上大學了。

孩子們上大學了,靠賣菜小販就難以生存了。後經朋友介紹,到黃州附近伊利奶廠打工。我進廠那年,正好是四十六歲,當時應聘時,還嫌棄我年齡大了,因廠裡只招四十五歲之下的人。我向招聘人員說,我很需要這份工作,因倆孩子上大學需要錢,我會幹好的,也許我的決心感動了她們,就破列收下我。當時文員對我說的一句話是:阿姨不是我們不收你,只是這裡面很累,怕你難已吃消。

當時她說的話,我並不在意,認為自己是一位農民出身,什麼苦吃不了。後來進廠一看,實在是太累,每一上班十二小時,除了吃飯上廁所,其餘時間就是站在車間線上不停地工作。特別是晚班難熬,從頭天晚七點到第二天早晨七點,通宵不能休息。

雖然很苦很累,但為了自己的目的,讓孩子們完成學業,在這裡一呆就是五年。後兩年為了多賺點錢,我就上他一個二班倒。最後由於年齡大了,廠子就不用了我,又回到了寄住處,從新在城裡各個小巷大街上飄浮,尋找生存點。保潔,洗碗工…髒活累活都幹,只要能賺到生活的錢。

後來孩子們學業已成,好像自己的擔子一下輕了。就動了思鄉的情懷,最後明白了自己只是城裡的過客。該回到自己的家,

二十年在城裡漂泊的過客,回到鄉里,鄉親雖然還是那麼親,但其間好像還有許多陌生感。下一輩的孩童,幾乎都是生面孔,並不親。

細心想一想,如今的我,就是那城裡的過客,鄉間的孤靈,只能飄浮在鄉村的塵埃中!

我想說,飄浮外鄉的過客,如果時間允許的話,每年有機會多回家看看,與鄉鄰多親親,別讓自己老來回鄉,變成鄉村的孤寂遊靈!那裡畢竟是自己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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