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淵源即法的形式淵源,是指法作為行為規則的具體表現形式。我們前面的文章中講解過法的概念、法的特徵、法的作用,其中“法”的含義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只要是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都是我們所說的廣義的“法”。而這些廣義的“法”又有什麼樣的表現形式呢,那就是我們今天給大家介紹的法的淵源。“淵源”一詞的理解和我們在生活中和語文中的理解還是由偏差的,它不是法的起源、源頭的意思,它指的是法作為行為規範的具體形式。這是“法的淵源”中的第一個考點,即“法的淵源”的概念。
例:法的淵源是指法作為行為規則的()
具體表現形式具體歷史起源具體行為事實具體社會關係答案:A
根據各種法的淵源在法律形式上的明確程度,可以分為正式淵源和非正式淵源。這是法的淵源的一個基本分類。法的正式淵源主要指以規範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現出來的成文法,如立法機關或立法主體制定的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條約等。法的非正式淵源主要指那些具有法律意義的準則和觀念,這些準則和觀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權威性的明文體現,主要有習慣、判例和政策等。法的淵源的分類在司法實踐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正式淵源是司法機關在審理案件時做出判決或者裁判的依據。例如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以依據具體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做出最終的判決或裁定。但是法的非正式淵源不能作為司法機關定案的依據,只能作為其判案的參考。我們不能說依據哪個習慣或者政策做出判決。在事業單位考試中,對於這個知識點的考察主要是直接考察為主。選項中列出幾個法的淵源,然後問大家哪個是法的正式淵源或者非正式淵源。
例:1. 以下屬於法的正式淵源的是( )
政策習慣法律判例答案:C
以下屬於法的正式淵源的是()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答案:A
以下屬於法的非正式淵源的是()憲法行政法規判例地方性法規答案:C
上面幾道題目都比較簡單,以直接考察方式為主。考生在學習的過程中主要是以識記為主,掌握法的淵源的含義和分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