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給大家“退錢”了,有人領了上萬,截止到6月30號


歷史上首次,個人所得稅還可以退了,也就是說國家給所有納稅人“退錢”了。進入到2020年之後,這個消息就炸開了鍋。從3月1日開始,納稅人就可以進行申報,實行多退少補的政策,也就是說如果你繳納多了,可以退錢給你,但是你漏稅了,那就必須補上。截止日期是6月30日,還有十幾天時間,之前有人已經退稅上萬元,所以,還沒操作的,要抓緊時間處理,過期就作廢了。

國家給大家“退錢”了,有人領了上萬,截止到6月30號

那多退少補的門檻是多少呢?這個要從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說起。作為中華人共和國的公民,每個人都有納稅的義務。第一部《個人所得稅稅法》誕生於1980年,開始起徵稅點定為800元,但後來又降低為400元,之後又調高到800元。直到2006年,才提高到了1600元,再到2008年,又調整到2000元;2011年,再次調整到3500元;2018年,個稅起徵點提高到了5000元。

從這個調整可以看到,進入2000年後,人們的收入不斷提高,個稅起徵點也不斷提高。在今年,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還建議將起徵點提高到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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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目前納稅的門檻應該是月薪5000元,也就是一年6萬元。但這次的門檻是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的,並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也就是說你2019年收入超過了12萬元,且退稅或者補交稅額超過400元,才需要申報,低於這個金額就不用了。

那為什麼是12萬元,而不是6萬元呢?原來在2018年10月1日實施的新個稅法,將工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都納入了徵稅範圍,然後又有6萬的免徵額度,所以,雖然是12萬元的門檻,但是隻有6萬需要徵稅。

每個納稅人都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行清繳,多繳納的稅你可以不退,但欠的稅如果不補交,那就有偷稅漏稅的嫌疑,過了6月30日之後,不但要補交,還要繳納一定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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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退稅的,還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也就是說在6個方面的稅是可以在退稅時填寫,爭取多退一點錢。

目前,退稅金額從幾百到上萬的都有,比如,有個做自媒體的就退稅21795.01元。對於自由職業者的稅款是比較高的。目前,正常的工資稅率分為7個等級,從3%至45%不等。但2019年之前像自由職業者都是按勞務報酬來計算個稅,800元~4000元之間20%的稅。所以,像這些職業就可以退不少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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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請了退稅,大概會在30個工作日內到賬,如果沒有收到,那可能身份信息不明確,或者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疑點等等,需要納稅人主動去諮詢。

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所以,不管你的收入多少,都應該主動去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去申報,超過400元的需要儘快補交,否則還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並且還可能納入徵信。而如果不想退的,就是為國家做貢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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