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陽縣綜合調解中心爭做“楓橋經驗”踐行者


合陽縣綜合調解中心爭做“楓橋經驗”踐行者

(蔡啊靜 通訊員:任怡)合陽縣綜合調解中心自成立以來,緊扣時代主題,勇於擔當作為,結合本地實際,以民為本,大膽創新,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一是突出組織建設堡壘作用。整合不同糾紛的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委員會,著力打造“六調合一兩聯辦”多元化社會治理運行機制,實現了“專業人”在“專業地方”辦“專業事”。調委會有組織機構、調解流程,並制定了工作職責、工作紀律,整體工作步入規範化管理,強化組織建設,踐行“楓橋經驗”。

二是突出調解模式支撐作用。實行“人大代表監督,職業律師聽證,相關群眾參評”的公開調解模式,創新群眾工作方法,積極運用法治思維解決矛盾糾紛,形成了“矛盾多源、化解一源”新格局,不斷探索新時代“楓橋經驗”,打造“一站式”便民調解中心。

三是突出“三調聯動”凝聚作用。有效整合公安、司法的力量,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實現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格局,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發揮了調處化解矛盾糾紛作用,為創建平安社會發揮了積極作用。

責編:鄭黎波

主編: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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