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考生,法考期間有關防疫要求看這裡!

@法考考生,法考期間有關防疫要求看這裡!
@法考考生,法考期間有關防疫要求看這裡!

廣大考生:

為切實做好我省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證考試安全平穩有序舉行,現將有關防疫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應於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進行自我健康狀況監測並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報名系統中“應試人員每日健康打卡”完成信息填報。

二、考前14天內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考生,要及時向考區司法行政機關報告,並進行核酸檢測。

三、直接從國(境)外(不含澳門)進入廣東參加考試的考生,應按要求先行隔離14天。

四、考生應於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錄司法部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准考證,並認真閱讀准考證打印頁面上的《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健康承諾書》,簽訂健康承諾書後方可打印准考證。

五、考生應提前註冊本人“粵康碼”。每場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出示本人身份證、准考證等有效證件及“粵康碼”,接受體溫測量,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核驗。

(1)“粵康碼”為綠碼(當日更新),且現場體溫測量低於37.3℃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2)體溫測量高於37.3℃的考生,可適當休息後進行復測。兩次體溫測量均高於37.3℃的考生,請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安排做好相關防疫措施。

(3)“粵康碼”為紅碼及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進入廣東,按當地現行防疫措施進行健康管理。

六、如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者無症狀感染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或者已治癒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原則上不準予參加考試。

七、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並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

八、請考生自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考生除在通過考務安全管理系統進行人臉識別時摘下口罩外,進出考點考場應佩戴口罩,考試期間可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進入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後,按指令有序離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十、考生不得提供虛假身體健康狀況信息。對於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症狀、謊報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如有關疫情防控要求與考點所在地現行防疫措施不一致的,按考點所在地現行防疫措施執行。

諮詢熱線:

廣州市:020-83324608

韶關市:0751-8469436

深圳市:0755-83053807

珠海市:0756-2662036、2662069

汕頭市:0754-88178628

佛山市:0757-83326216

江門市:0750-3887865

湛江市:0759-3770097、3770091

茂名市:0668-3395978

肇慶市:0758-2741382

惠州市:0752-2167030

梅州市:0753-2308026

汕尾市:0660-3373378

河源市:0762-3820125

陽江市:0662-3350209

清遠市:0763-3364607,3364862

東莞市:0769-22480222

中山市:0760-88363925、88363793

潮州市:0768-2210845

揭陽市:0663-8768292

雲浮市:0766-8868190

廣東省司法廳

2020年10月14日

@法考考生,法考期間有關防疫要求看這裡!


分享到:


相關文章: